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案
选任管理人公告
(2024)粤01破申40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现就陈晓文以被申请人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选定破产管理人事项预告如下:
一、本次自愿报名的破产管理人须为2024年度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一级管理人;
二、请自愿参加摇珠的管理人根据本公告公示的债务人信息认真、全面、深入核查自身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回避情形。不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管理人,可按本公告要求提出书面报名(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备注联系人、电话、确认经过自查无回避情形)。书面报名材料需在预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函至本院司法委托管理部门(以法院签收时间为准)。
按照摇珠结果承办案件的一级管理人在履行管理职责中才发现回避事由,并以此为据申请变更管理人的,视为该轮次内已承办过案件。如无管理人报名,该案将在本轮次没有承办过案件的一级管理人中摇珠指定管理人。
三、企业基本情况: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1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6093785002A,住所地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67号丰兴广场A座第15层01-11单元(仅限办公),商事主体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是崔东林,股东为崔东林和崔一曼,营业期限自2014年3月17日至长期,登记机关是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为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人才供求信息;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人才测评;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咨询;人才培训;人才租赁;人才择业咨询指导;人才信息网络服务;人才引进;流动人才人事档案及相关的人事行政关系管理;计算机开发、技术服务;人力资源外包;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职能管理服务和项目管理服务以及人力资源服务和管理;教育咨询服务;其他文化娱乐用品批发;企业形象策划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软件零售;软件开发;教学设备的研究开发;广告业。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17时
邮寄地址:广州市启德路66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摇珠日期: 2024年10月30日10时
摇珠地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十一法庭
破产法庭联系人:郭锦霞,联系电话:83210895;
林文欢,联系电话:83210904。
司法委托联系人:夏慧慧, 联系电话:83210217。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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