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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广州市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选任清算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4 17:54:20】 【稿件来源:司法委托】 【作者:司法委托】 【关闭】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广州市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选任清算组公告

 (2023)01强清5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规定,现就广州市越秀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申请广州市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案号:(2023)01强清50】选定清算组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报名的清算组应2019年度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一级管理人。

二、报名参加摇珠的清算组应根据本公告公示的债务人信息认真、全面、准确核查自身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回避情形。不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清算组,可按本公告要求提出书面报名(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备注联系人、联系方式、确认经过自查无回避情形)。书面报名材料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函至本院司法委托管理部门(以法院签收时间为准)。

按照摇珠结果承办案件的一级管理人在履行管理职责中发现回避事由,并以此为据申请变更清算组的,视为该轮次内已承办过案件。如无清算组报名,该案将在本轮次没有承办过案件的一级管理人中摇珠指定清算组。

三、企业基本情况:广州市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123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6184269355,登记机关为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作),法定代表人为何鉴雄,注册资本15000万港元,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住所地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体育中心棒球馆内,经营范围为在经市国土局(93)征(拨)通字235号文同意使用的解放南路东侧、大新路南侧、谢恩里西侧、一德路北侧地段开发、建设、销售和出租管理商品房;及经市规划局穗规地证(1996)第55号文批准同意使用的同德围地段21528平方米用地,所建房作为该合作公司原在解放南路合作开发地块的拆迁安置用房。股东为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广州市越秀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372817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启德路66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摇珠日期: 20238210

摇珠地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十一法庭

破产法庭联系人:刘春喜,联系电话:83210891

                黎晓曼,联系电话:83210928

司法委托联系人:夏慧慧, 联系电话:83210222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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