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水晶球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摇珠选定管理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9 16:08:29】 【稿件来源:破产清算】 【作者:破产清算】 【关闭】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水晶球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2)粤01破243号
关于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融一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申请水晶球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已进行三次摇珠选定管理人,中签机构均提出回避申请。为保障后续工作加快推进,结合本案债务人情况,本次通过公告报名申请回避方式在二级机构管理人中重新摇珠选定水晶球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请各机构核查自身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回避情形。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机构,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司法委托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回避书面材料(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备注联系人、电话、确认经过自查存在回避情形)。未提交申请回避书面材料的机构将参与本次摇珠。此前已提出回避申请的中签机构,不参与本次摇珠,亦无需再提交申请回避书面材料。
邮寄地址:广州市启德路66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夏慧慧
电话:83210222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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