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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4 17:12:54】 【稿件来源:司法委托】 【作者:司法委托】 【关闭】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清算一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2022)01破申34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规定,现就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22)01破申348】选定破产管理人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报名的破产管理人应为2021年度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一级管理人。

二、报名参加摇珠的管理人应根据本公告公示的债务人信息认真、全面、准确核查自身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回避情形。不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管理人,可按本公告要求提出书面报名(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备注联系人、联系方式、确认经过自查无回避情形)。书面报名材料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函至本院司法委托管理部门(以法院签收时间为准)。

按照摇珠结果承办案件的一级管理人在履行管理职责中发现回避事由,并以此为据申请变更管理人的,视为该轮次内已承办过案件。如无管理人报名,该案将在本轮次没有承办过案件的一级管理人中摇珠指定管理人。

三、企业基本情况: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811日,商事主体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元,股东为翁武强、林永飞、翁武游,法定代表人是翁武游,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投资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鞋帽零售;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鞋帽批发;企业总部管理;场地租赁(不含仓储);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服装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投资咨询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服装零售;技术进出口。住所地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海明路22234房,营业期限自2008811日至长期,登记机关是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29717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启德路66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摇珠日期: 202291415

摇珠地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十一法庭

    破产法庭联系人:陈婉婷,联系电话:83210913

司法委托联系人:夏慧慧, 联系电话:83210222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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