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广州学求易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2021)粤01破申47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现就广州学求易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学求易公司”)破产清算一案选定破产管理人事项预告如下:
一、本次自愿报名的破产管理人须为2019年度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一级管理人;
二、请自愿参加摇珠的管理人根据本公告公示的债务人信息认真、全面、深入核查自身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回避情形。不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管理人,可按本公告要求提出书面报名(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备注联系人、电话、确认经过自查无回避情形)。书面报名材料需在预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函至本院司法委托管理部门(以法院签收时间为准)。
按照摇珠结果承办案件的一级管理人在履行管理职责中才发现回避事由,并以此为据申请变更管理人的,视为该轮次内已承办过案件。如无管理人报名,该案将在本轮次没有承办过案件的一级管理人中摇珠指定管理人。
三、企业基本情况:
学求易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2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3MA59D1UN7A,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江秀丽,商事主体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住所地为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46、248、250号101自编02-06部位(仅限办公),股东为江秀丽(66.49%)、张抒雯(30%)、成佩涛(3%)、王嘉泳(0.51%),营业期限为长期,经营范围为市场营销策划;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体育赛事策划;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办公用品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学求易公司的登记机关为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状态为“已开业”。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17时
邮寄地址:广州市启德路66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摇珠日期: 2021年1月5日15时
摇珠地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十一法庭
联系人:夏慧慧
电话: 83210222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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