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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奇化有限公司破产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8 16:53:29】 【稿件来源:司法委托】 【作者:司法委托】 【关闭】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奇化有限公司产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2021)013283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现就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奇化)广州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奇化)破产清算两案选定破产管理人事项预告如下:

一、本次自愿报名的破产管理人须为2019年度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一级管理人;

二、请自愿参加摇珠的管理人根据本公告公示的债务人信息认真、全面、深入核查自身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回避情形。不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管理人,可按本公告要求提出书面报名(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备注联系人、电话、确认经过自查无回避情形)。书面报名材料需在预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函至本院司法委托管理部门(以法院签收时间为准)。

按照摇珠结果承办案件的一级管理人在履行管理职责中才发现回避事由,并以此为据申请变更管理人的,视为该轮次内已承办过案件。如无管理人报名,该案将在本轮次没有承办过案件的一级管理人中摇珠指定管理人。

三、企业基本情况:广东奇化成立于20131218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赵璧秋,股东是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占股59%)、广州汇垠日化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占股29.5%)和奇化(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占股11.5%),公司注册地是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园(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3号)C1-9C1-10C1-11-1,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45号总部经济区A6401单元,公司类型是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期限为长期,经营范围为:对化工交易市场进行投资;软件开发、软件服务等。登记机关为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广州奇化成立于201776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赵璧秋,股东是广东奇化(占股100%),公司住所地在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243401房,公司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期限为长期,经营范围为:策划创意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服务、香精及香料批发等。登记机关为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112217

邮寄地址:广州市启德路66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摇珠日期: 202112815

摇珠地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十一法庭

联系人:夏慧慧

电话: 83210222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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