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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广州市泰和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04 10:45:17】 【稿件来源:司法委托】 【作者:司法委托】 【关闭】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广州市泰和房地产有限公司产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2020)0129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现就受理的广州恒塬投资管理中心申请广州市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选定破产管理人事项预告如下:

一、本次自愿报名的破产管理人须为2019年度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一级管理人;

二、请自愿参加摇珠的管理人根据本公告公示的债务人信息认真、全面、深入核查自身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回避情形。不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管理人,可按本公告要求提出书面报名(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备注联系人、电话、确认经过自查无回避情形)。书面报名材料需在预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函至本院司法委托管理部门(以法院签收时间为准)。

按照摇珠结果承办案件的一级管理人在履行管理职责中才发现回避事由,并以此为据申请变更管理人的,视为该轮次内已承办过案件。如无管理人报名,该案将在本轮次没有承办过案件的一级管理人中摇珠指定管理人。

三、企业基本情况:广州市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199879日成立,营业期限为自198879      至长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708350006L,商事主体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在广州市海珠区燕岗街1号自编4号楼406-1,法定代表人是陈俊雄,登记机关为广州市海珠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营范围是房地产业。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0121717

邮寄地址:广州市启德路66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摇珠日期: 2020122315

摇珠地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十一法庭

联系人:夏慧慧

电话: 83210222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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