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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穗中法执字第3483号公告
【发布时间:2013-04-26 18:00:16】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对外委托司法鉴定项目公告
(2013)穗中法他评0001号
关于我院受理的(2007)穗中法执字第03483号一案,需委托房屋测绘机构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中山市小榄镇天利路12号的房产进行测绘。凡具备相应资质且经常办公地在中山市的中介机构,如有意承接该委托事项,可自本公告在《广州审判网》及《中山审判网》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本机构的执业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司法委托管理科申报,经审查后,如提出申请的机构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且符合要求的,我院将采取摇珠方式随机选定中标机构。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铉(020-83210943)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8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安楼302室。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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