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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穗中法民二终字第2829号公告
【发布时间:2013-04-19 17:59:12】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对外委托司法鉴定项目公告
2013)穗中法他鉴0001号
我院受理的(2012)穗中法民二终字第02829号一案,需委托机构对上诉人王达威和被上诉人张鹏飞对事实陈述的真伪进行测定。凡具备相应资质且注册登记地在广州的中介机构,如有意承接该委托事项,可自本公告在《广州审判网》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本机构的执业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到我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司法委托管理科申报,经审查后,如提出申请的机构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且符合要求的,我院将采取摇珠方式随机选定中标机构。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铉(020-83210943)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8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安楼302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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