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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穗中法民三终字第00248号公告
【发布时间:2011-11-09 17:09:14】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对外委托司法鉴定项目公告
2011)穗中法民三终字第00248号
关于我院受理的(2011)穗中法民三终字第00248号一案,需委托鉴定机构对送检光盘的生产源进行鉴定。凡具备相应资质且经常居住地在广州的中介机构,如有意承接该委托事项,可自本公告在《广州审判网》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本机构的执业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到我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司法委托管理科申报,经审查后,如提出申请的机构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且符合要求的,我院将采取摇珠方式随机选定中标机构。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联系人:李铉(020-83210945)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8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安楼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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