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穗中法民二初字第257-259号公告
【发布时间:2010-08-06 17:01:45】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对外委托司法鉴定项目公告
(2010)穗中法民二初字第257-259号
我院(2010)穗中法民二初字第257-259号案,需对涉案雕花铝单板的质量状况进行鉴定,凡愿意承接上述标的物司法鉴定的中介机构,自本公告上网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请持本机构的执业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我院公安楼307室司法委托管理科申报。
联系人:李铉
联系电话:020-83210943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一0年八月五日
![]() |
【打印】 | ![]()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