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穗中法民四初字第171号公告
【发布时间:2010-08-04 17:00:13】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对外委托司法鉴定项目公告
(2003)穗中法民四初字第171号
我院(2003)穗中法民四初字第171号需对涉案四幢房产出具建设工程质量维修设计方案,凡愿意承接上述标的物司法鉴定的中介机构,自本公告上网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请持本机构的执业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我院公安楼307室司法委托管理科报名。
联系人:李 铉 联系电话:020-83210943
联系人:郑文斌 联系电话:020-83210941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一0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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