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联系人
【发布时间:2011-04-07 17:07:14】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关于确认各入册中介机构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的通知
各入册中介机构:
为方便工作联系,提高工作效率,我院决定重新编制各入册中介机构联系表。请各入册中介机构将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业务负责人、业务联系人(2名)名单、本人签名、相关联系方式填写在联系确认表中(附后),于4月15日前报我院司法行政装备处司法委托管理科。日后如需更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报我院司法委托管理科批准,如自行更改联系人而影响法院委托事项的办理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四月一日
附: 联系确认表
联系人:杨静思 83210906
附:联系确认表
中介机构名称:(盖章)
办公地址: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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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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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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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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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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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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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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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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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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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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