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机构名称信息变更未及时告知法院的中介机构进行处理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9-06 12:48:24】 【稿件来源:司法委托】 【作者:司法委托】 【关闭】
关于对机构名称信息变更未及时告知法院的
中介机构进行处理的通报
各中介机构:
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系我院司法委托机构名册中的机构(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类)。2022年2月至4月间,该机构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更名为“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并取得新的资质证,但直至2022年7月该机构才向我院备案。该机构没有及时备案影响了广州法院司法委托工作的开展。根据《广东省司法委托中介机构诚信管理细则》第11项规定,现决定给予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扣10分的处理。请各中介机构从中汲取教训,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特此通报。
2022年9月5日
![]() |
【打印】 | ![]()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