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迟到及未派员到场监督摇珠会的中介机构处理的通知
各中介机构:
我院2016年6月29日举行第23期摇珠会,已提前公告通知声像资料鉴定类4、5号;法医鉴定(毒化)类3号机构到场监督,其中声像资料鉴定类4号广东中证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所监督人员迟到;法医鉴定(毒化)类3号广州正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正孚法医毒物司法鉴定所)未派员监督。为此,根据《广东省司法委托中介机构诚信管理细则》和我院《司法委托中介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广东中证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所扣5分并取消该机构参加声像资料鉴定类下一期委托事项摇珠会的资格;对广州正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正孚法医毒物司法鉴定所)扣10分并取消该机构参法医鉴定(毒化)类下一期委托事项摇珠会的资格。
特此通知。
二O一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