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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院2015年第14期摇珠会未到场
【发布时间:2015-05-07 10:08:37】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关于给予未派员到场监督摇珠会的

中介机构处理的通知

各中介机构:

我院201556举行第14期摇珠会,已提前公告通知房地产评估类37383940号、破产清算类6789号机构到场监督,其中房地产评估类39号广东中誉房地产及土地评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类6号北京市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7号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未派员监督。为此,根据《广东省司法委托中介机构诚信管理细则》和我院《司法委托中介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决定扣10分并取消以上三家机构参加房地产评估类及破产清算类下一期委托事项摇珠会的资格。

特此通知。

 

     O一五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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