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2013年第7期摇珠会未到场
【发布时间:2013-04-11 17:58:1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关于给予未派员到场监督摇珠会的
中介机构处理的通知
各中介机构:
我院2013年4月10日举行第7期摇珠会,已提前三天公告通知会计审计类5、6、7、8号机构到场监督,其中7号广州市大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未派员监督。为此,根据我院《司法委托中介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决定取消该司参加会计审计类下一期委托事项摇珠会的资格。
特此通知。
二O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 |
【打印】 | ![]()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