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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我市建设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7-04-08 11:59:36】 【稿件来源:司法公开办】 【作者: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闭】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为我市建设市场化国际化
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
 
广州市委十一届一次全会提出,要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提升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3月召开的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强调,建设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城市法治软实力。为实现上述目标,为我市建设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为建设高效的政务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1.加强司法服务。推进诉讼服务示范窗口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法院创建诉讼服务示范窗口的意见》,把示范窗口创建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进一步完善12368诉讼服务热线、审务通、律师通、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网上阅卷等平台建设,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
2.深化司法公开。围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深入查找工作上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措施,深化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完善接受监督工作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和诉讼主体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管理秩序。对于符合条件的国家赔偿请求,依法予以支持,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4.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尤其是有可能对营商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问题,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提高行政机关管理服务水平,并依靠党委的领导,做好相关风险和矛盾的化解工作。
5.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加强规划,明确建设目标、框架、具体措施和推进时间表,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努力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加快法官通手机APP的应用推广,完善系统功能,提高移动办案、远程办案水平。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完善裁判文书智审系统建设,为办案提供智能化、个性化服务,提升类案同判水平。
二、为建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6.依法打击经济犯罪。依法严惩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侵犯财产犯罪以及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税收征管中的行贿受贿、渎职犯罪,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犯罪,规范民间借贷市场,维护金融管理秩序。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界限,确保各类市场主体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7.建立公正高效的商事审判机制。组建专业化商事审判团队,构建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提高商事审判专业化水平。注重判前调解,提高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8.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充分发挥企业破产法公正保护各方利益主体、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依法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推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设,充分发挥试点优势,大胆探索破产案件审理新机制。健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加快推进破产清算积案的清结工作。
9.营造良好的消费和投资环境。妥善审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维护诚信交易的消费环境。加大房地产案件的审理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依法制裁不正当竞争,鼓励公平竞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10.完善多元化商事纠纷调处机制。加强与行业协会、政府监管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在程序安排、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有机衔接。探索区域调解特色,确定以项目创新带动难题破解、以重点区域带动全局发展的工作思路,在各区分别试点实施金融司法服务、商业贸易纠纷行业诉前协同调解、商事调解中心等创新项目。
11.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优化、扩容天平执行查控网,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失信联合惩戒震慑力。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确保有财产案件都能在法定期限内处置完毕。
12.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报送、录入、公开制度,充分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制度的信用惩戒作用。加强与公安、国土房管、工商、税务、交通、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依法限制被执行人出境、消费、招投标、政府采购等行为。运用罚款、拘留及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力举措,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与公安、检察机关建立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长效机制。
三、为建设合作共赢的开放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13.妥善处理涉外涉港澳台纠纷。依法准确适用国际法、国际条约和惯例,准确查明和适用域外法,增强裁判的公信力。加强区域司法协作,积极办理司法文书送达、调查取证、承认与执行域外法院判决等司法协助请求,为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公正、高效、快捷的司法救济。严格贯彻对中外当事人平等保护原则,切实保障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14.加强南沙自贸区法院建设。充分发挥自贸区法院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创新,提升自贸区专业化审判水平,大力推进自贸区法院信息化转型升级,加强自贸区审判队伍建设,以一流的工作标准为自贸区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公正高效司法保障。
四、为建设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15.依法服务创新发展。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建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工作机制,推进基层法院知识产权民事和刑事二审合一工作机制改革。抓好环境资源审判庭建设,妥善审理环境资源案件,推进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服务美丽广州建设。加大对科技成果的保护力度,加强涉公司股权、证券、保险、票据、电子商务、网络支付、网络约车等案件的审理,突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稳定。
16.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深入学习《关于完善产权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和最高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筑牢谦抑理念、审慎理念、善意理念,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原则,在审判执行中全面有效地贯彻执行产权保护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尤其要妥善处理涉及历史原因形成的产权案件,规范诉讼强制措施适用,增强人民群众财富财产安全感。
17.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加强与劳动保障、劳动仲裁部门合作,统一劳动争议案件裁判标准。加大调解工作力度,争取互谅互让,确保各方互利共赢。强化救济措施,对于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企图的企业,要根据当事人申请,尽快实施冻结、查封、扣押等诉讼保全措施;对于可能逃匿的债务企业的股东和高管人员,要依法及时采取边控等措施。
18.妥善处理企业债务纠纷案件。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切实做好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引发的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对因资金短缺但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有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要慎用财产保全措施,通过组织当事人调解、设置担保等灵活多样的方法促成债权人给债务企业合理的宽限期,帮助债务人度过暂时的财务危机。
五、为建设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城市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19.大力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等犯罪行为。重点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犯罪。加大对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犯罪,制售伪劣食品药品犯罪等涉众型犯罪的打击力度,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20.加强维稳信访工作。抓好重大敏感案件的审理工作,准确预判社会反应,及时制定工作预案。认真落实审判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加强案件排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民生诉求。切实做好群体性案件的调处工作,加强与公安、劳动保障、基层组织的协调配合,健全联动调处机制,确保群体性案件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高度重视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加强信访源头治理,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健全信访流程管理,切实解决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法制宣传活动。完善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平台建设,探索微视、动漫等新型宣传形式,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公众遵纪守法。加强重大典型案件宣传,用司法裁判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营造尊商、重商、安商、扶商的良好社会氛围
22.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的指导、监督,做好业务培训研讨、审判经验交流、法官跟班办案等工作,共同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做好法官进社区、进村镇等工作,提升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协助解决基层法院在人员编制及物质装备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六、保障措施
23.提高思想认识。建设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我市紧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和自贸试验区战略重大机遇,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设法治高效政府、推动商事规则与国际接轨的重大部署。全市法院要深刻认识建设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努力为我市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24.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中院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王勇院长担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统筹领导、重大事项的研究部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中院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牵头组织和协调督办。各区法院比照上述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25.强化考核监督。把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主要指标纳入年度考核计划,健全奖惩机制,把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作为考核、评价各区法院、市中院各部门领导的重要依据。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定期检查本意见的实施情况。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74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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