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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银行格式合同的司法建议
【发布时间:2021-07-08 18:11:22】 【稿件来源:研究室】 【作者:研究室】 【关闭】

 

 
 
广东省 XX协会:
近年来,广州地区金融市场发展迅速,金融交易主体活跃度持续增强,金融领域的司法需求亦随之增加。在广州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中,银行涉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银行卡纠纷等案件占据较大比重。2020年度,广州法院受理的银行涉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9829件,同比增长44.64%;受理的银行卡纠纷56291件,同比增幅高达128.38%
从全市法院审理情况看,该类案件大多事实较为清楚、适用法律争议不大,但审理周期较其他简单民事案件更长,影响结案周期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送达问题。部分当事人存在送达地址变动、恶意逃避送达等情况,案件送达受制于传统送达方式的局限性送达不畅成为制约此类纠纷高效化解的瓶颈。
为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促进金融体系健康发展,有效降低诉讼成本,服务和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案件特点和审判实际,我院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银行在拟定格式合同时,增加电子送达条款。明确约定合同当事人同意适用电子送达,法院可通过法院专用邮箱、短信、微信小程序等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材料及法律文书,如案件受理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缴费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均可通过电子方式送达。法院已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完成送达的,不再进行纸质送达。
二、银行作为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尽到提示说明义务,该条款以明确醒目的方式进行特别提示。
请贵协会认真研究上述建议,并将处理结果在一个月内函复我院。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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