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返回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司法建议 > 司法建议书
关于保障治安联防员的合法权益的司法建议
【发布时间:2015-05-26 16:06:32】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司 法 建 议 书

 

穗中法民建〔20151

广州市**局:

我院审理了刘木永等九人诉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道办事处、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劳动争议系列案。在审理过程中,我院发现工作多年的多名治安联防队员既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也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管理缺失,与现行的劳动法、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法规定相悖,存在管理隐患,容易引发纠纷。

由于治安联防员人数众多,涉及面广,为预防劳动争议纠纷的发生,加强劳动关系的管理,保障治安联防员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局提出如下建议:

一、规范治安联防员的用工管理。依法理顺各级治安联防员的用工管理关系,尽快敦促各基层单位与治安联防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其劳动权益;

二、及时摸查解决治安联防员劳动诉求。指导各基层单位在发现治安联防员提出劳动争议诉求时,及时了解涉案治安联防员的基本情况,摸查可能影响的人数,做到上下级沟通联动,防范纠纷的扩大。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深入调查,解决治安员的实际困难,促成双方以客观、实际的方式解决问题;

三、指导做好治安联防员的依法分流工作。无论治安联防员是自愿转辅警、保安员,还是选择自行离职的,均应理顺关系,签订相关协议,理清双方的权利义务,妥善解决治安联防员的社保待遇,确保其合法权利得到保障。

以上建议请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三十日内函告我院。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3 3

 

 

 

 

 

 

【打印】 【关闭】


网站管理 | 网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243号  粤ICP备10019986号-1  @copyright2016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10网上报警

技术支持电话:020-32620626 邮箱账号:gzssfw@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