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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法院全力打造“南法护未”未成年人保护品牌
【发布时间:2023-12-27 20:59:29】 【稿件来源:研究室】 【作者:研究室】 【关闭】

一是发挥审判职能,筑牢严密“防护网”。依法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审结侵害未成年人案件46 件,判处罪犯54 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6 人,并对5 名罪犯作出从业禁止判决。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双向保护”原则,落实“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制度,对同一案件由同一合适成年人参与审查起诉到法院审理全过程。推行“圆桌审判”,加强背景调查、人文关怀,坚持判后跟踪、回访、帮扶。二是延伸司法治理,绘就最大“同心圆”。出台《关于建立“南沙护未”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分别从前端、主业、后端三个方面细化9 项具体举措。设立“南法护未工作站”,实行“1+N”工作模式,由1 名法官和多个护“未”员、心理咨询师等,联合开展法律帮助、心理疏导等工作。强化沟通协作,构建非监禁刑未成年犯重返校园就读绿色通道。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加强前端治理,健全未成年人全链条保护机制。坚持判治并举,通过以案说法提升法治意识,“隔屏猥亵案”获最高法院案例库收录,“抽拉座椅致伤案”获最高法院官微、人民法院报报道。积极融入辖区法治教育建设,参与建设榄核镇首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会同大岗司法所、大岗镇党建办等联合组织全镇5 所中学举办2023 年大岗镇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三是强化法治宣传,编制最美“平安结”。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通过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课堂等送法进校园活动,开展适合年龄特点的法治教育。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法院开放日、“小法官体验”等活动,联合灵山社区、大岗镇社工站开展“学法懂法”模拟法庭活动,先后邀请广州外国语学校、南沙区金洲小学学生、家长走进法院,通过沉浸式体验、穿透式教育新模式普及法律知识。聚焦未成年人生态教育,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南沙)未成年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态文明教育活动,提升未成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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