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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广深破产法庭共建协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4-02-04 17:59:50】 【稿件来源:广州中院司改办】 【作者:广州中院司改办】 【关闭】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破产法庭协作机制的工作要求,广州破产法庭会同深圳、北京、上海破产法庭协同会签了《关于建立京沪广深破产法庭工作协作机制的会商纪要》,共建四地破产法庭协作机制。

会商纪要就四地法庭办理破产案件中异地协助、协调委托、定期交流、建立常态化联络等事项建立起异地办理机制、协作办理机制、研讨交流机制,推动破产办理提质提效。会商纪要于202312月签署。

协作机制的建立,有助于发挥跨地区办理破产司法联动作用,进一步推动办理破产提质效、降成本,更好地为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后续实施中将不断总结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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