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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法院多措并举整治“虚假诉讼”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22-07-30 00:00:00】 【稿件来源:广州中院司改办】 【作者:广州中院司改办】 【关闭】

近年来,番禺法院不断加强虚假诉讼整治力度,通过聚焦“三个重点”,实行“四种查法”,采取“五项措施”,联合“多家部门”,压缩虚假诉讼存在的空间,铲除虚假诉讼滋生的土壤,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诚信诉讼,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211月至20226月,共排查虚假诉讼线索206条,正式转入诉讼案件中进行查处的37件,认定为虚假诉讼19件,依法采取训诫、罚款等司法惩戒措施5人,向公安机关移送违法犯罪线索16条,从严追究刑事责任2人,针对参与虚假诉讼的律师发出司法建议4份。

一是聚焦“三个重点”,挖掘蛛丝马迹。20215月印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实施意见(试行)》,正式建立虚假诉讼常态化整治机制。聚焦重点案由,将民间借贷、借款合同、确认劳动关系等作为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立、审、执”各环节进行重点关注、严格审查,查处前述三类虚假诉讼案件31件,占比84%。聚焦重点线索,围绕信访接待、刑事审判、舆情监控、案件评查、举报投诉中的虚假诉讼线索,明确不同部门移交责任,由归口管理部门提醒相关案件经办人进行重点审查,共查办重点线索105件。聚焦重点人群,对反复互告的当事人,成立跨部门、跨领域的专班工作组,划定当事人本人及其家属、控股公司、工作人员为重点人群范围,全面排查二十多年来相关案件101件,通过治未结、纠已结,严肃查处恶意诉讼、滥用诉权、虚假诉讼,倒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

二是实行“四种查法”,确保无所遁形。实行到庭“询”查,经初步审查存在虚假诉讼可能的案件,传唤当事人本人到庭,释明诚信诉讼义务,明确虚假诉讼责任,要求亲自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强化法律威慑,促进如实陈述。实行关联“检”查,依托中国裁判文书网、法信网、综合业务系统和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对关联案件进行智能检索,反复对比观照,拨开虚假迷雾,查明案件真相。实行串案“联”查,对未结批量案件,根据起诉状、证据等材料在形式、内容上的相似度和同质性,确认可疑案件范围,由相关经办法官组成合议庭,在同一时间、于不同庭室、对逐个当事人开展“背对背”庭询,抓住不同当事人陈述之间的细微矛盾,扯开案件突破口。实行专家“会”查,针对涉嫌虚假诉讼案件召开审判委员会议、专业法官会议35场次,开展审判经验交流、典型案例分析、裁判方案制定等活动,打破部门局限,凝聚集体经验,为虚假诉讼整治提供智慧支撑。

三是采取“五项措施”,提高整治实效。采取“有错必纠”,对虚假诉讼案件生效裁判,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案件8件,切实保障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采取“一查到底”,对原告申请撤诉的虚假诉讼案件17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不予准许撤诉,并明确认定虚假诉讼事实,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采取“依法惩戒”,对构成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当事人,予以书面训诫4人次,责令罚款1人次,让司法惩戒“长出牙齿”。采取“刑事追责”,对虚假诉讼行为符合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的定罪标准的,依法认定为虚假诉讼罪的案件12人,从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采取“源头治理”,对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律师,向律师行业协会发出建议4份,督促及时予以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助力法律服务行业诚信建设。

四是联合“多家部门”,共建诚信氛围。建立健全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司法机关的虚假诉讼案件协同整治机制,共享虚假诉讼案件信息47条,移送违法犯罪线索16条,召开联席会议7场次,推动建立信息互联共享、程序有序衔接、整治协调配合、制度共商共建的虚假诉讼整治工作格局。在新某纪鞋店、旺某鞋店两批确认劳动关系系列纠纷中,与检察机关开展协同查办,分别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实现办案信息互通共享,成功认定虚假诉讼案件16件,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积极探索与国土、劳动、人民银行等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建虚假诉讼“黑名单”制度,增加虚假诉讼人员违法成本,积极营造不敢、不能、不愿虚假诉讼的法治环境。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沟通协调,发挥人民法院办案一线优势,公开发布虚假诉讼典型案例、工作成效6篇次,获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今日头条、南方日报、广东政法网等转载,增强了全社会对虚假诉讼违法行为的防范意识,彰显了人民法院严厉打击虚假诉讼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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