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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院信息司法改革专刊2021年第7期
【发布时间:2021-09-09 15:11:05】 【稿件来源:司改办】 【作者:司改办】 【关闭】

 

〔改革创新〕
市中院商事庭构建先行判决常态化机制  通过审查诉讼请求二次繁简分流个案,突破商事案件审理和程序的瓶颈,对案件事实清楚部分先行判决,提升诉讼效率,促进胜诉方快速回笼资金,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首试先行判决即受到央广网、中国新闻网、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等媒体的广泛关注;先行取得权利时间平均提速32.98%,单次最快提速44.87%;单次先行取得权利比例最高达94.14%;一件先行判决案件入选广东法院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典型案例,该案已执行完毕。该项目获评2020年度广州法院“十大微改革”项目。(市中院研究室 商事庭)
 
市中院推广档案在线借阅微平台 市中院在广州微法院小程序上线诉讼档案借阅微平台,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一是实现全程在线借阅诉讼档案。通过在线申请、审核身份、上传档案、在线查阅、打印等模块,将档案借阅由线下拓展至线上,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查阅案卷,极大降低了阅卷成本。二是注重技术防范确保数据安全。通过同步运行姓名+身份证件号+人脸识别三重验证方式,确保当事人身份信息真实准确;在诉讼档案上标注水印和加盖电子章,确保电子案卷的安全性和准确性。20208月平台上线,截至20216月底,已成功为3890件案件当事人提供网上阅卷服务。该项目获评2020年度广州法院十大微创新项目。                         (市中院办公室研究室)
 
〔工作动态〕
黄埔法院少年审判三阶机制开创监护权变更审理新模式 722日,黄埔法院依法宣判一起申请变更监护人案件,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以来,广州法院首例判决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案件。黄埔法院积极融合少年家事审判先进经验,探索建立覆盖全时段、全链条、全领域的三阶监护权变更审理模式,得到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等主流媒体高度关注,取得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诉前阶段主动介入。对涉及未成年人变更监护权的案件,充分发挥联动调解、联动调查、联动干预、联动审理、联动帮扶的家事五联审理模式优势,协同团委和相关街道、社区的基层调解组织共同开展新监护人选定工作,促成新旧监护人双方达成协议;对于未能找到合适监护人的案件,协同司法局、民政局等单位主动延伸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职能,加强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等具备申请变更监护人主体资格的个人和组织的普法宣传,主动告知监护权变更条件与程序,解决长期以来因家事案件私密性与法律认知缺失导致的监护权变更当事人不懂诉、不会诉的困境。在诉前准备过程中,通过对立案前期情况调查、材料准备提供适当指引,缩短程序启动时间,提高程序启动效率。二是诉中阶段依法审理。在申请变更监护人资格的主体提出监护权变更申请后,对事实认定清楚、争议性小的案件采取非诉讼性程序,提高审理效率;对于案件事实认定模糊的案件,适当强化法官职权探知,在充分尊重被监护人意愿的基础上做出合理判决。审理过程中,对存在当事人身体不便或不宜到法庭等场所开庭等特殊情况,因时制宜,结合当事人情况与案件审理条件选择巡回审判、上门听证等审理方式,切实便民利民,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度,切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三是判后阶段跟踪问效。联合民政、妇联、社区等多单位构建监护跟进督促机制,引入第三方专业社工,设置监护监督人对监护情况进行定期访问,调查监护落实情况,并对改进监护提供适当指导与帮助;对于国家监护,适当要求监护人针对监护情况进行反馈。充分运用家事调查APP等先进科技手段,实现对未成年人帮扶效果的即时跟踪、即时管理、即时问效,通过多种方式跟进督促变更后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监护实效,切实保障被监护人权益。
(黄埔法院梁宇琪、郑绿喃)
 
〔简讯〕
南沙法院多项改革举措入选广东自贸试验区第五批制度创新案例 近日,广东省自贸办印发《广东自贸试验区第五批制度创新案例》,南沙法院“对接港澳及国际规则,构建诉讼信用体系”“打造创新开放、智能、融合的涉外特色诉服体系”入选。                        (南沙自贸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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