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返回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司法改革 > 司法改革动态
广州法院信息司法改革专刊2017第40期
【发布时间:2017-05-02 17:09:51】 【稿件来源:司改办】 【作者:司改办】 【关闭】

 

司法改革专刊
201740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改办编              201752
〔推进实施〕
越秀区法院构建立审执快速通道着力化解劳动争议纠纷 近三年来,越秀区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保持在千件以上,其中2014年受理1186件,审结1132件;2015年受理1607件,审结1299件;2016年受理1005件,审结900件。越秀区法院积极构建劳动争议案件特色工作机制,打造快审快执一条龙,着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注重正确适用法律维护用人单位法定权利,加大调解释法力度,减轻双方讼累。主要做法有:一、完善“三快”机制,提升审判效率一是绿色通道助“快立”。安排专门窗口和专业立案法官接收劳动案件诉讼材料,缩短案件审查时间,提高立案速度。二是程序提速助“快审”。对各类劳动案件进行梳理分析,总结案件共性和特点,制作对应的庭审笔录、裁判文书等操作性较强的格式模板,提高庭审质量、减少开庭次数。三是要素式文书助“快结”。采用“要素式”裁判文书形式,简化文书制作过程,加快文书制作速度。二、打造“三专”机制,保证结案质量一是专门合议庭实施专案专审。针对劳动案件具有专业性和专门性的特征,特设由五名专业法官组成劳动争议审理合议庭,实施专案专审;合议庭内部科学调配审判力量,实施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个案兼顾,批案统筹二是专案讨论办出精品。对于重大、疑难或者涉及人数较多的劳动案件在全庭范围内实施专案讨论,充分利用庭务会议及专业法官会议平台破解审判难题,力促难案办成精品案。三是遴选专家陪审员,切合个案特点。实行“因案而异,为案所需”的陪审员遴选机制,对具有行业、专业特点的劳动纠纷,遴选相关行业的人民陪审员参审合议,便于厘清案件争议,使审理有的放矢。三、诉前诉中“双调解”重视劳动争议案件诉前联调工作,由法官主持双方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司法确认,避免双方进入诉讼阶段,节约诉讼成本,节省司法资源。对进入诉讼阶段的劳动案件,及时组织有效调解,提供协商平台,促进双方通过交流达成共识,和平解决纠纷。四、审执快速对接保障民生。将劳动争议案件作为涉民生案件执行重点,坚持“关注民生、体恤民情”宗旨,建立审执对接通道,制定合理的执行策略强力推进。保证诉讼保全财产及时移交处理。在重要时间节点前开展专项执行活动,疏缓社会矛盾。五、内外挖潜,社会联动化解纠纷。一是与区总工会联动,积极探讨建立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沟通联系制度。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沟通会议制度,加强信息沟通、数据共享;建立健全诉调对接制度和工会法律援助衔接制度,强化劳动者权益保护。二是与仲裁委联动,建立长期合作。仲裁委利用首先接触案件的优势为法院提供有效信息,法院也及时向仲裁委反馈裁判结果,双方良性互动,信息互通,加快合理化解劳动纠纷。三是重视普法宣教越秀区法院干警利用媒体普法学堂专栏撰写大量通俗易懂的普法文章,积极参与工会街道普法等活动;就审判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思考总结,向具体用人单位发出司法建议,有效促进劳资关系良性发展。   (越秀区法院 邹海媚)
〔问题建议〕
网络司法拍卖存在问题需引起重视 近年来,依照最高法院的有关规定,各地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越秀区法院结合当前实践,提出网络司法拍卖工作中值得关注的若干问题:一是对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外部监督存在困难。对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的监督受制于服务商的内部控制与自我管理。某种程度上,网络服务提供商扮演了网络司法拍卖的管理者角色,司法公信力与网络服务供应商的声誉被捆绑在一起,司法机关只能通过外部督促和目标管理进行间接管理和事后监督。二是待拍卖财物保管成为难题。网络司法服务商在拍卖环节取代了拍卖行,但无法承接待拍卖财物的保管、展示工作。一旦因保管不慎导致财物毁损、灭失,法院会卷入纠纷,不利于树立司法权威。三是宣传推介招揽业务环节缺失。网络司法拍卖模式下,法院负责拍卖标的的介绍,推广和招揽业务由网络服务平台承担,一些线上的潜在竞买人担心受不确定因素干扰而放弃参加竞拍。越秀区法院建议:一是继续完善网络司法拍卖相关法律规范。进一步释明网络拍卖主体权责,明确法院、拍卖机构、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地位及责任;实现竞买人强制身份验证,建立网络拍卖诚信及惩罚机制。 二是积极探索符合网络时代特点的竞买服务。提供尽量详细的视频或图片资料,探索网络与现场同步模式,实现网络竞买和线下有机结合,破除传统拍卖的时间空间限制,充分实现公平竞买。三是强化监管,维护公平交易秩序。网络司法拍卖承担维护社会公信力和司法公信力双重重任。法院及其监督机构应加强对网络拍卖行为的监管,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结合,把握重点监督领域和关键环节,规范拍卖程序,营造真正公平公正公开的竞拍环境。                                 (越秀区法院吕雪)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