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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院信息司法改革专刊2017第32期
【发布时间:2017-04-26 09:56:10】 【稿件来源:司改办】 【作者:司改办】 【关闭】

 

司法改革专刊
201732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改办编              2017412
〔工作动态〕
    市中院司法透明度指数蝉联全国法院第一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遵循中立、客观原则,对最高法院、31家高院、49家中院的司法公开状况进行了第三方评估,并于近日发布《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2016)》。《报告》指出,2016年81家被测评法院司法透明度指数平均分为57.6分,广州中院以91.82分蝉联全国法院第一。市中院司法公开领先优势持续扩大,比第二名高8.65分,与上年评估情况相比,总分提高9.49分;各项指标持续向好发展,其中审务公开保持全国第一,数据公开、执行公开取得突破,分别从第3名、第10名跃居第1名。《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2016)》还介绍了市中院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依法保障公民庭审旁听权、双重公开执行惩戒措施、公开立案登记数据、公开司法建议发出及反馈情况、裁判文书反向公开等11项工作经验。
 (市中院办公室 周冠宇)
    市中院刑二庭创新专业法官会议案件讨论备案制度推进刑事裁判标准统一 该庭成立专门调研小组,小组成员合理分工,明确职责;规定小组成员轮流列席专业法官会议,对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尤其是涉及法律适用和证据裁判规则的典型案件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参加人员、被告人及案由、案号、承办人、关键词、讨论事项(仅限于规范性事项,如适用法律、证据规则等)、讨论结果。该制度的创新之处在于,以往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的案件都是针对个案,解决个案中的问题,缺乏对不同个案中共性部分的提取,也缺少对个案处理经验的总结,因而许多宝贵经验、规范性处理原则没有得以积累并运用到日后类似案件中。对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的案件进行备案,可以总结出同类案件的共通之处,为同类案件裁判提供指引标准,由此推动裁判尺度统一。            (市中院刑二庭 谢韵静)
花都区法院创新优化送达机制化解送达难 花都区狮岭镇率先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实施居民住宅门禁统一单元化管理,推行居民信息全面登记制度。花都区法院加强与辖区内街镇办事处的沟通互动,争取街镇综治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利用通用门禁卡,实现直接送达入户,打通直接送达“最后一道门”。                        (花都区法院 李惠)
〔意见建议〕
越秀区法院建议提升庭审直播效果   庭审直播工作作为司法公开的重要手段,对促进阳光司法、保障司法公正有巨大促进作用。2016年,广州两级法院直播庭审5095件,实现“天天有直播、人人有直播”,但庭审直播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公开效果有待提升等问题。一是案件直播数量过少。目前广州审判网上各区法院分到的网上直播通道有2条,以上下午各直播两件计,每天能直播4件案,但2016年全市基层法院中直播最多的花都区法院日均直播案件数仅2.8件;越秀区法院日均审理案件约2000件,一半以上法庭为数字化法庭,但日均直播案件数仅1.3件。直播通道使用率的低下直接造成各基层法院直播案件数量过少。而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全国法院依托中国庭审公开网开展庭审直播工作情况的通报》,虽然市中院、花都区法院庭审直播数居全省中院、基层法院第一,其他10个区法院庭审直播数居全国基层法院前102名,但总体直播数偏少。二是社会关注度低。社会公众普遍不知道直播平台的存在,即使知道也不清楚直播平台的进入方式及观看庭审直播的方法。以越秀区法院为例,2016年该院直播案件的点击量大多在100以下,点击量最多的也不超过200,社会公众对于基层法院庭审直播关注度显著不够。三是部分法官观念上存在抵触。部分法官畏惧直播压力,担心言多必失,程序不规范等,不情愿选择社会关注的热点复杂案件进行直播,大量的直播视频为刑事速裁、简易案件,或民事案件的宣判程序。为发挥庭审直播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作用,越秀区法院建议:一是提高直播通道利用水平,适当增加直播通道数量。提高基层法院每天的最低直播案件数,降低直播通道和直播设备的闲置率。加快硬件设备的建设,投入更多经费打造更齐备的网络直播平台,适当增加基层法院的直播通道数,为扩大直播范围打造坚实基础。依托中国庭审公开网,提升在该网庭审直播数量。二是探索建立案由轮换制度。规定一个合理的周期内直播案件的案由不能重复,优先选择社会关注的热点复杂案件进行直播,让媒体和社会公众能够真正看到想看的案件,使庭审直播发挥实效。三是加强法官庭审直播相关培训,院、庭领导带头庭审直播。通过对法官开展相关仪态、用语等培训,提升法官参与庭审直播的信心,避免直播事故发生。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案件的同时,积极带头参与庭审直播,形成示范效应。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从尝试热点案件庭审直播开始,引导媒体从庭审直播平台寻找新闻线索。在各法院宣传栏、立案庭等进行宣传,扩大影响。                          (越秀区法院廖盛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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