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院信息司法改革专刊2017第20期
【发布时间:2017-03-13 17:29:18】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司法改革专刊
〔2017〕第20期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改办编 2017年3月10日
司法改革再出新招 繁简分流提升质效
——从化区法院落实最高院意见,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法治意识的提高,案件受理数不断攀升,特别是民事案件大幅增加,人案矛盾日益突出。为破解“案多人少”难题,深化审判机制改革,提高司法质效,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从化区法院立足工作实际,于近日制定并公布《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关于推行民事案件繁简分流的实施方案(试行)》,为进一步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实现科学调配、高效运用审判资源,推进简案快审高效率,繁案精审高质量,实现审判工作整体运行提速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甄别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程序无缝衔接
一是积极引导诉前调解分流。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适宜调解的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在登记立案前先行调解,落实诉前委派调解导入机制,及时引入社会调解力量参与矛盾解决,实现将部分纠纷化解在萌芽,分流在诉前。二是推行诉讼案件繁简分流。对不予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案件,实行繁简分类集中处理,除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外,原则上所有的民事案件都适用速裁方式办理,依法科学划定了速裁案件范围,为快速审理简单民事案件奠定基础。三是完善程序转换衔接。对分流至速裁团队的案件,出现不宜速裁的情形,适用速裁案件退回机制,由分案部门依程序分配至相关审判部门办理,做到该繁则繁,当简则简,繁简得当,有序规范。
二、推行审判方式改革,发挥简案快审优势
探索庭审要素前移,简化庭审环节程序,实现庭审高效进行。推行权利义务庭前告知制度,为庭审节约时间;推行庭审录音录像方式记录,为庭审解放人力;推行民事案件要素式、标准化审理,为庭审提升效率;推行“门诊式”集中审理同类型、同性质案件模式,为庭审提高灵活性;推行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民事裁判文书格式,为审判提高效率。通过程序灵活化、文书模块化和裁判快捷化,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简化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发挥简案快审简便、灵活、快捷的优势,促进民事快审案件办理的简化提速。
三、固定速裁审判组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完善审判机构设置,在该院立案庭设立专门的速裁团队负责民事简案快审工作,为推动民事案件快审体系改革提供有力组织保障。遵循以案定人原则,合理配置审判力量,选任年富力强、责任心强、具备一定办案经验的入额法官担任速裁法官,速裁法官实行定期轮换机制。推行团队式作业,根据该院实际和快审工作特点,设置两个速裁团队,每个团队按照一名速裁法官配备两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一名送达员的比例设置,最大程度地发挥审判团队优势,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四、完善审判辅助保障,提速审判工作运行
一是完善送达程序与送达方式,实行快审案件送达专职化,由专门的送达团队负责快审案件送达,同时积极推行诉讼文书电子送达方式,以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加快案件审理节奏。二是推行集约化诉讼保全,对快审案件的保全迅速审查、优先执行,充分发挥诉讼保全促进送达、到庭、调解的作用,为繁简分流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辅助支持。三是创新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对速裁团队中工作突出的速裁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工作绩效考核,作为今后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指标,有效激发队伍办案潜力,保持审判团队活力,增强办案队伍合力。
(从化区法院 梁岸岚、王思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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