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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院信息司法改革专刊2017第4期《南沙自贸区法院成立一周年打造司法服务自贸区发展典范》
【发布时间:2017-01-13 10:19:12】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司法改革专刊
20174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改办编              201719
    南沙自贸区法院成立一周年打造
司法服务自贸区发展典范
2015年11月28日,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同年12月30日正式挂牌。一年来,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自贸区法院)紧紧围绕自贸区发展定位,更新司法理念,整合优势资源,创新审判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发挥南沙在提升广州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功能地位中的重要作用,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投资贸易规则体系,加强粤港澳深度合作,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城市副中心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立足专业化审判,促进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投资贸易规则体系
一是构建与自贸区建设相适应的司法理念。发布《关于服务保障南沙自贸片区建设的意见》,构建与自贸区建设相适应的法治先行、商事裁判、宽容谦抑和审慎介入等司法理念,为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提供纲领性指引。二是完善自贸区法院审判格局。紧扣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目标、定位,以科学、精简、高效为原则,重点建设“两庭一中心”:即商事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和自贸区商事纠纷调解中心。成立金融审判合议庭、破产审判合议庭。探索合理审判规则,统一裁判尺度,保障创新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是拓展国际视野,推动自贸区案件审判规则创新。积极参与自贸区条例制定,探索在涉粤港深度合作区商事诉讼中适用香港规则的可行性。与华东政法大学、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深度合作,规范域外法查明途径。正确适用准据法,依法适用国际条约,尊重国际惯例、一般法律原则,促进自贸区公平、开放、透明、可预期的市场规则形成。四是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积极运用大数据思维,推行可视、留痕的信息化审判管理,实现审判执行活动全程留痕、实时监督。开发要素式审判管理系统,实现要素式审判的数字化管理。推动审判管理模式变革,开发人民陪审员管理系统,完善数字法庭、远程提审系统、电子化证人室建设,完善内部预算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系统建设,提高信息化综合应用一体化水平。
二、聚焦“三中心一体系”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提升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双轨制保护机制,畅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协调联动渠道。在全省试点探索破解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难。二是完善自贸区案件专家陪审机制。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邀请高校教授、职能机构专业人员等作为专家陪审员参与金融、投资、贸易、知识产权等技术化、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疑难案件审理。三是配合自贸区信用体系建设。加大涉自贸区案件执行力度,通过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出入境和限制高消费等加强执行威慑力。在全市率先开通“总对总”执行查控系统,实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全国查控,车辆、工商等14类信息全省跨部门网络查询。与区诚信办紧密共建政府网“南沙信用”板块,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与自贸区职能部门的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对接,推进自贸区信用体系建设。四是建立涉跨境电商、融资租赁法律问题沟通联络机制。与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华南电子商务联盟、广州融资租赁产业联盟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共同开展以电商平台规则、电商规制、融资租赁法律问题为重点的理论研究与实务探索,保护新兴业态发展。五是发挥司法引导功能,为自贸区建设建言献策。建立涉自贸区案件定期报告和分析制度。针对自贸区企业虚拟地址注册、跨境电商、小额贷款等创新举措,结合审判实践撰写专项报告,向决策、监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发出全市首份全英文司法建议。建设自贸区理论知识库、法律库和案例库,引导和推动自贸区建设依法平稳推进。
三、深化粤港澳司法合作,助推高水平全方位对外开放
一是深化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机制。在全国率先聘任5名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开庭审理全国首宗港澳陪审员参审案件,发挥港澳籍人民陪审员的积极作用,提升港澳同胞司法参与度和认同度。二是落实港澳商会协调机制。与香港南沙联谊会、澳门南沙商会建立诉前信息共享、诉中联动调解和诉后执行协调等制度,搭建多元化解涉港澳民商事纠纷的立体平台。三是建立涉港澳案件行业协会组织先行调解机制。与广州市南沙区工商业联合会(广州市南沙区总商会)签署会商纪要,在涉港澳案件中引入行业协会先行调解机制,发挥商会、行业组织的内部协调优势,力促纠纷化解。四是增聘香港大学、省法学会港澳法学研究会法学专家为咨询委员。进一步提升咨询委员会国际化水平,健全专家咨询委员会对自贸区法律问题的研究咨询机制,完善对口指导交流、咨询研讨和建议评价机制。五是探索涉港澳案件港澳律师协助送达。学习借鉴英美法“当事人主义”送达理念,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探索由港澳律师协助送达司法文书,有效提高涉港澳案件送达效率。
四、推进诉讼便利化,打造公正高效、公开透明、权威公信的法治环境
一是完善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商事特邀调解制度,加强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他境内外非诉调解组织、调解员的资源整合,推动与诉前、诉中调解无缝衔接,专业高效便利化解自贸区商事纠纷。首批选聘特邀调解组织12个,其中涉港澳组织2个,占17%;特邀调解员45名,其中港澳籍人士7名,占16%。开发互联网远程调解APP等平台,探索建立线上商事调解中心,提升调解过程便利化体验。二是升级便利化诉讼服务。建立窗口服务与网上服务并行的多渠道、一站式对外服务平台,完善立案一次性告知制度,健全标准化法院诉讼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中英双语导诉服务,提供中英双语和繁简双体诉讼指引。探索在涉港案件中制作简体中文版和对应繁体中文版诉讼法律文书一并送达。三是加强律师执业保护,深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在全市率先制定《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建立律师身份识别系统;试行律师调查令制度;与律师协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搭建法律职业共同体沟通联络平台,加大律师执业权利保护,最大限度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
五、加强人才培养,锻造专业化精英法院队伍
一是组建涉自贸区专业审判团队。结合涉自贸区案件类型和特点,高起点选配涉自贸区专业审判队伍,组建金融、涉外、知识产权等专业化审判团队,发挥专业优势,提高审判效能。成立自贸区研究小组,分片对口就涉自贸区法律问题开展研究,切实提升法官的专业水平和审判能力。二是培养精通国际国内法律规则的专业法官。通过青年法官双导师制度,举办审判业务讲坛、邀请专家授课、与高校合作培训、文化沙龙等形式,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主动赴海关、税务、工商等部门走访学习,加大外贸、金融、法律英语等专业培训;鼓励法官参加国际交流,选派优秀法官到境外高校学习深造;多措并举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国内法律规则,熟悉金融、贸易等相关知识,精通英语、粤语、普通话三种语言的开放型、复合型法律人才。三是建立法律研讨多元交流平台。承办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法院首次联席会议和南沙片区法治圆桌论坛;积极参加广东省法学会港澳法学研究会涉港澳法律问题研究,加强对涉自贸区相关理论和审判实践问题的探讨和前瞻性思考。四是加强理论研究与成果转化。积极参与多项省、市法院重点调研课题,编印《南沙审判》、《精品案例和优秀裁判文书选》、《文化作品集》等丛书。2016年全年自贸区法院共有24篇学术成果在各级刊物发表(国家核心刊物刊载14篇)。干警学术成果获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一、二等奖和全省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特等奖、一等奖,全国青年法官优秀案例评选二等奖。
 
                                                                                             南沙自贸区法院 夏江丽、汪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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