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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16-10-12 16:25: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市法院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制度
 
近年来,市法院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平台、积极参与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等举措,不断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制度,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取得良好的成效。截至2016年8月份,我市两级法院共报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1480人次,涉及案件19965件,全部在公开平台予以了公布,共有1306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涉及案件1452件。天河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一是规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相关制度。制定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实施操作规范》,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范围,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采集项目,固定报送-录入-公布的周期,规范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和信用惩戒后的追踪和反馈机制。二是建立和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开平台。在广州审判网设置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栏目、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和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等多个平台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三是积极参与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制度的信用惩戒作用。主动向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职能部门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建议其在职权范围内对通报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共同推进广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与市信用办、市科信局等单位就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采集、共享及信用惩戒的实施等问题进行研究,初步形成了《会议纪要》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等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司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法院和各行政机关的职责分工和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法院与相关行政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互通和联动;就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如何更好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惩戒作用等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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