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返回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司法改革 > 司法改革动态
“员额制改革目的不是要减人”
【发布时间:2016-07-13 09:36:32】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广州两级法院员额制改革即将全面铺开。由于涉及人员变动,员额制改革被视为此轮司法改革的核心之一,也被视为此次改革的难点。广州法院新一轮司改从20 13年启动,为何3年了最后才来推进员额制?入额法官如何遴选?未入额人员何去何从?院长、副院长、庭长的职能将面临怎样的改变?如何保障最优秀的法官能进入员额?广州中院副院长、广州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舒扬日前接受南都记者专访,针对员额制改革的关键问题一一解答。

员额制是司改的试金石

南都:法官员额制改革的落地,在此轮司法改革的多项内容中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地位?

舒扬:这次司法改革有四大任务,即四项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人财物统一管理。这四大任务中,通常又把员额制改革作为这一轮司法改革最中心的任务,有人说是牛鼻子,有人说是瓶颈。有人说如果这一轮司法改革有什么震动的话,那这就是火山口。因为它涉及到人,一旦涉及到人和队伍的调整,那就是改革最关乎痛痒的地方,是改革最实际的部分,也是改革的试金石。

广州法院新一轮改革从2013年启动,到现在整整3个年头,为什么最后才来攻克员额制这个制高点?新一轮的改革内容虽涉及审判权运行机制、法院内部管理制度、外部保障机制等多个方面,但决定改革任务能否最终落地生花的,还是员额制。因为所有的制度设计,最终都还是要落到法官这一司法主体上。

员额制改革要回答的,正是由什么人来领衔改革以后的司法审判工作这一重要命题。

经过多次磨合探讨,中央司改办、最高法院最终把员额制以三化的形式表现出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员额制的落地,就是解决哪些人符合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的问题,解决由哪些人带领审判团队公正高效司法的问题。

长期不从事审判的人员已剥离

南都:员额制实施前,法院做了哪些准备工作?

舒扬:员额制马上就要进入考试、遴选阶段。但实际上这项工作自从新一轮司法改革实施以来,就一直在推进。在员额制落地以前,我们已经通过人员分类改革,把在法院工作但又不从事审判的人员剥离出来,他们属于司法辅助人员、行政管理人员,这就解决了科学分类和合理分工的问题。

此外,把原有审判职称但不在审判一线的法官,比如在办公室、装备处、宣传处等部门,既当领导从事行政管理,又要承担一部分办案任务,两边双肩挑的人员,独立出来。让他们做选择,要么回到一线专心办案,要么就专职从事行政管理,把职责边界划得很清楚。

第三,法院领导主动放权。不论是在哪个领导岗位上,如果长期疏于审判工作,脱离审判一线,不能独立办案,就不符合这次遴选法官的要求。院长、副院长也必须要办案,比如副院长办案数量是专职法官的15%,庭长是专职法官的50%。如此一来,就把大量的领导从行政事务中解放出来,他们当中大部分都曾经是出色的法官,现在回归到审判一线,其作用就相当于一次集团式增兵

南都:目前一线法官对员额制改革持怎样的态度和反应?

舒扬:从报名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符合条件的法官都选择参加遴选。

必须要看到,员额制改革的目的并不是要减人,而是要落实司法责任制。有权力必然有责任,有责任必须有主体,有主体才能好监督。过去也有司法责任制,但相对比较虚化。这次改革就是一杆子插到底”———谁办案谁负责。

现在,权力和责任都摆在这里,员额法官你要不要进,要不要申请?要看自己有没有信心、有没有决心。当然,也有个别人员担心不适应员额制以后新的审判机制要求,选择放弃这次遴选机会,愿意去当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员额制落地后,司法责任制是一个方向。司法责任制是中央反复强调的问题。员额制改革将是一个分水岭,是对整个过去审判运行机制、审判过程中责任相对不太清晰问题的最后解决。

法官保障将比公务员更高

南都:员额制改革导致一线法官独立性增强,权力扁平化。院长、副院长、庭长等人的职能将面临怎样的改变?

舒扬:方向已经明确,第一要大量减少行政化管理的事务,因为要放手让员额法官去办案。第二,我估计从事行政管理的岗位和人员会比以前减少,要把有限的资源下沉到司法审判实践中去。改革不仅是要求法官人数要少而精,实际也要求领导层要精简。层级越多管理也越多,跟审判不搭界的部门多了,法官精力就会被分散。改革就是改这个问题。

南都:在遴选过程中,怎么保障最优秀的法官能进入员额,保证队伍的稳定,保障优秀的法官人才不流失?

舒扬:我们有个别符合职业化、专业化的法官出现流失的情况,人才流动在所难免,毕竟是个人方面的选择。

我个人认为,这次司法改革已经下定决心要通过员额制改革解决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问题,法官的门槛不能降低。你要入额,若不适应新审判机制要求,就会面临淘汰。我想每个法官都会自己掂量。他会从各方面考虑:能力水平、身体健康、年龄问题、工作前途、将来发展空间等。应该给目前在岗的同志一些选择,这次员额制的推行,自愿是前提。

在选择过程中,我们也会对一些非常优秀的法官做思想工作。一些法官可能犹豫不决,是当官呢,还是当法官呢?已经是处长了,但是又有从事审判工作的夙愿。这时候,组织上就给他一个合理的引导。指导思想就是,把适合做法官的同志尽可能让他去接受法官遴选委员会的遴选。

第二,我们做了大量工作,给长期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建立了业绩档案,特别是近三年来。判了多少案,有无错案,发回重审、改判率、调解率等一切专业的东西,实际上组织上对人才是心中有数的。统一考试无非是对资格的筛选,法院会综合审查后将优秀的法官报到法官遴选委员会,由遴选委员会综合决定哪些同志能入额,哪些不能入额。

南都:法官进入员额制后的职业保障问题是怎样安排的?

舒扬:法官的职业保障是一个进行时的课题。这一轮的改革中,保障问题得到了更多重视。中央文件明确讲了,法官检察官序列要跟公务员分开,这意味着其保障要比公务员更高。随着以后的发展,这种保障还可能提高。

员额法官不能随便罢免,但也非一劳永逸

南都:如何看待法官办案终身追责制度?

舒扬:对法官检察官所办案件终身追责,客观地讲,这个要求并不是太严苛。这就好比,一个好的木匠,还怕做不出一个桌椅板凳?特别是对入额的法官来讲,是从原法官中遴选出来的精英,这一规定更不过分。责任必须强调,但不能把责任追究想像得可怕,只要法官秉持着内心的良知,严格依法办案,谁也追究不了责。强化责任对入额法官是一种必然要求,但不是苛责,既然要保障法官的独立审判权,责任当然也要到位。

南都:入额法官有无退出机制?

舒扬:有。入额法官不是一成不变的,会有一个系统、科学的业绩评价体系。进入员额之后,法官完不成办案任务,或者办案质效低,就会面临淘汰。或者,有的法官因为身体原因、回避原因,不适合再继续担任法官的,应当可以退出。与员额制配套的,一共有9个改革文件,如考评机制、责任制细化等等。因此,员额也不是铁饭碗,虽然不能随便罢免,但也不是一劳永逸。

南都:这一轮整体司法改革预期效果是怎样的?会对司法现状带来怎样的改变?

舒扬:首先,这次改革重点要解决的,要能够立竿见影、吹糠见米的,或者说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改革实惠的,就是司法公开性、专业性、公正性增强,司法人员的精神面貌和队伍建设有明显变化。这个是改革追求的最眼前的预期目标。

具体而言,这一轮司法改革的目的,首先就是大刀阔斧地通过去地方化、去行政化,通过破冰试水,试出司法公信力,将权威性建立起来,让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有提高。

其次,从对法院管理和工作机制方面来看,要确实起到一个脱胎换骨的作用,逐渐使审判、执行工作向着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方向转变。

第三,从审判质效方面来看,通过员额改革,很多久拖未决的难案积压的案件,可能在员额法官手上就会有一种新的思路、态度解决了。员额制后,法官受到的干扰少了,到审限就要交卷,会破解一些案件长期积压、久拖不决的难题。

更重要的是,员额制以后,实行以案定人,案件和审判资源是合理配置的,将会有效地避免不同法院、不同部门之间旱涝不均的情况,促进案件的及时办理。

眼前来看至少有这几个效果。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我相信一些长远效果将会更多地出现。

声音

一些法官可能犹豫不决,是当官呢,还是当法官呢?已经是处长了,但是又有从事审判工作的 。这 时候,组织上就给他一个合理的引导。指导思想就是,把适合做法官的同志尽可能让他去接受法官遴选委员会的遴选。

———广州中院副院长、广州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舒扬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