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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07-13 10:31:07】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法院司法公开,确保《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完善审判责任制改革的推进方案》相关要求落实到位,制定本实施意见如下:
一、工作目标
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建设和运用好12368诉讼服务热线,全面实现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有效提高司法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发挥以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倒逼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
二、指导原则
(一)开放。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指导思想,将两级法院审判执行情况和公共信息通过三大平台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案件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公开。善于在公开过程中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增强司法能力。完善人民陪审员、司法监督员制度,增进人民群众的司法参与程度。
(二)动态。及时向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社会公众发布有关信息,充分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促使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司法政策,为社会公众提供便利的诉讼指引,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强化系统发布信息的自动设置,减轻一线办案人员对司法公开的工作量。
(三)透明。通过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将全市法院的基本工作情况、在办案件的审判情况及裁判的形成过程客观地展现在社会公众和案件当事人面前,确保公开的信息完整、原始、客观,使司法过程更加透明。
(四)便民。针对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提供诉讼服务中心、官方网站、12368诉讼服务热线、审务信息公开移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使社会公众、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能够通过便捷、无障碍、人性化、低成本的方式,及时查询全市法院的公共信息,以及相关案件的审判流程信息。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针对目前公开信息总量仍然偏少、节点信息相对粗放等问题,进一步丰富和细化。依托信息化建设,整合两级法院的审判资源,不断充实审判数据信息,在此基础上向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社会公众公开更加丰富、具体、及时的信息。
(二)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善于运用各种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多角度、全方位做好公开工作。不断强化平台功能,通过更加人性化的平台设计,使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查询案件信息及法院信息。
(三)进一步增强公开针对性。始终关注当事人和社会公众需求,积极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在尊重司法规律前提下,尽最大可能及时公开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切实防止司法公开流于形式。
四、工作措施
(一)继续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严格按照我市法院《关于全面提升司法公开水平的工作方案》、《司法公开工作水平测评办法》及各牵头部门方案,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彻底等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努力实现两级法院全覆盖、各项工作全覆盖、人员岗位全覆盖,确保到今年年底,两级法院司法公开水平均达到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要求,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进一步完善,达到体系完备、信息齐全、使用便捷的建设要求。
(二)不断提高司法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工作原则,把握好推进司法公开与遵循司法规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之间的关系,进一步科学界定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把握好司法公开的边界和限度。善用媒体,做好宣传,掌握司法公开的主动权。进一步规范技术标准、工作流程,完善各项配套制度,确保正在开展的工作有章可循。
(三)以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通一平建设为抓手,强化司法公开的服务功能。结合最高法院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等文件精神,建设网上网下、线上线下、虚拟实体相融合的现代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12368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编写平台操作及各类咨询服务信息的回复指引。在已开发运用审务通的基础上,开发诉讼服务律师通、法官通,打造一个既满足普通群体应用、又满足律师和法官专业群体需求的诉讼服务移动平台(合称三通一平)。推进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网上阅卷等一系列公开措施,把便民服务融入司法公开的每一个环节。
(四)贯彻改革创新意识,努力打造公开新品牌。将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司法公开的各个环节,不断推进司法公开的自我完善和发展。鼓励各基层法院、市中院各部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标准,继续探索公开的新方式和新方法,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增强公开的针对性,使我市法院司法公开继续走在全国法院前列,保持在中国社科院司法透明度年度测评中前三名位置。
(五)强化信息化建设对司法公开的支撑作用。积极探索移动互联环境下司法公开的新途径,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和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做好司法大数据文章。以天平工程建设为载体,加强市中院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的统一管理工作,达到降低成本、提升质效的良好效果。加强公开资源的多层次、高效率利用,科学设计操作流程,确保各类信息一次录入、多种用途、资源共享。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信息的自动及时公开,尽量防止增加一线审判人员的工作负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司法公开是一把手工程,各基层法院主要领导、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统筹、规划和部署的工作要求,解决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物质保障等问题,确保司法公开得到有力推进。
(二)加大推进力度。各基层法院、市中院各牵头部门对照要求,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市中院司法公开办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抓好考核测评和监督检查。按照新修订的《司法公开工作水平测评办法》继续抓好测评工作,加强检查督促。市中院司法公开办不定期对广州审判网各个栏目、各基层法院网站的更新情况,工作情况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一手情况的掌握,做好督促整改、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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