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10-15 10:19:16】 【稿件来源: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改办】 【作者: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改办】 【关闭】
广州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实施办法
(2018-2019)
党的十九大在部署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中,作出了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大决策。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基本完成四项改革任务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优化相关工作机制,努力维护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现就广州法院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努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走在前列”目标要求,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推动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推进广州法院司法改革在新征程上实现新突破。
二、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不断巩固前一阶段取得的改革成果,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和改革举措,形成领导有力、规划科学、配套完善、保障到位的广州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体系。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在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法院部署,把司法改革置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之中,确保司法改革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坚持司法为民
司法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部活动之中,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进一步推行司法便民利民举措,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身边的公平正义。
(三)坚持司法规律
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必须遵循司法活动的客观规律,体现权责统一、权力制约、公开公正、尊重程序、高效权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四)坚持问题导向
必须树立问题意识,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正视问题,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破解司法工作中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难题,确保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成为推动和保障司法改革成功的利器。
(五)坚持统筹推进
优化体制结构,补齐短板,分清主次,突出重点,做好重大改革项目的统筹规划,有效化解司法工作中的突出矛盾。注重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提高改革的总体质量和综合效益,确保司法改革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四、主要内容
(一)规范权力运行,优化资源配置
落实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要求,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实现放权与监督的有机统一。健全审判工作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
(二)完善人员管理,加强队伍建设
按照符合审判工作规律、体现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职业特点的要求,继续完善分类科学、结构合理、职责明晰、管理规范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为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推进刑诉改革,强化人权保障
以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为主线,深化刑事速裁程序改革,推进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提高审判效率,及时有效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完善“三项规程”实施措施,健全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切实保证案件质量。加强人权刑事司法保障,强化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保障机制,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四)完善繁简分流,提升审判质效
科学调配、高效使用审判资源,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促进审判资源的优化配置,有效破解“案多人少”难题。
(五)拓宽调解渠道,多元化解纠纷
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挥司法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六)扩大司法公开,落实司法为民
依托广州审判网、“三通一平”诉讼服务体系和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司法公开平台,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确保广州法院司法透明度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坚持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深化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把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七)运用信息技术,建设智慧法院
继续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为各项司法体制改革提供更加有力的科技支撑,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
(八)健全保障机制,确保依法履职
推进财物统管改革,健全法官职业保障机制,着力为法官创造良好的履职条件。加强调查研究,探索创新实践,为司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九)营造法治环境,维护司法权威
充分发挥法治程序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的优势,构建良好法治秩序。创新应用大数据技术,推动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全面解决执行难。提升人民法院司法权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服务国家安全和社会经济民生全面发展。
(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等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为和裁判结果的认同程度,促进司法公正。
五、实施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要部署,是党中央巩固改革成果、提高改革效能、深化改革实践的重要战略。各区法院、本院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对于对推进依法治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意义,把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两级法院院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改革主体责任,亲力亲为、真抓实干、勇挑重担,切实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和表率示范效应。两级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做好牵头组织工作,确保各项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三)狠抓责任落实
各项改革任务牵头部门要根据本实施办法制订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确定具体的责任人。要全面了解掌握工作进度、工作效果,周密部署,稳步推进。确保改革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加强督促检查,注重总结提高,及时报告工作情况。对抓改革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四)加强协调配合
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工作中,各区法院、本院各部门要注重协调配合,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加大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两级法院对口业务部门要加强沟通,确保工作推进步调一致。
(五)注重工作实效
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坚持求真务实,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法院干警的意见建议,把矛盾和困难摸清摸透,把对策和方法考虑周密,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找准症结、开对药方。要通过改革解决司法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切实达到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目的。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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