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返回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司法改革 > 本级司法改革总体方案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7-13 10:34:39】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确保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刻认识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现实意义,牢牢把握人民法院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历史机遇,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司法公信的深层次问题,推进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推进。各项改革创新措施都要于法有据,不得突破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于与现行法律规定相悖的改革措施,应待相关法律修改完善后再行推进。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化司法改革应立足于广州法院的实际情况,既要认真研究和吸收其他法院司法改革创新的有益成果,又不能盲目地照抄照搬;既要与时俱进,又不能超越现实提出过高要求。
(三)坚持遵循司法规律。司法改革要遵循司法活动的客观规律,体现权责统一、权力制约、公开公正、尊重程序、高效权威的要求。
(四)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司法改革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充分体现人民群众意愿,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公平正义问题。
四、组织领导
司法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本方案实施的统筹领导、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工作。调整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名单。司法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司改办),司改办负责具体工作牵头组织和协调督办。
五、任务与分工
(一)推进法院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改革
1、推进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改革。
2、完善法官任免、奖惩制度。
3、强化法官的职业保障制度。
(二)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4、推进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改革。
5、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
(三)深化司法公开
6、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
7、拓宽司法公开渠道。
(四)推动涉诉信访法治化改革
8、建立完善涉诉信访处理机制。
(五)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
9、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
(六)改革执行管理模式
10、推进执行精细化管理。
(七)规范减刑、假释程序
11、严格规范减刑、假释程序。
(八)健全司法救助制度
12、加强司法救助力度。
(九)建立调处矛盾纠纷综合机制
13、加强司法调解工作。
(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
14、探索建立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
六、实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充分认识到司法改革对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意义。
(二)狠抓落实。各牵头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订详细具体的分解方案,于2014110日前报司改办。各牵头部门要全面了解掌握工作进度、工作效果,周密部署,稳步推进。要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改革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加强督促检查,注重总结提高,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三)定期考评。司改办将根据市本方案的要求,制订具体的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2014630日前对本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中期考评,20141231日前进行年终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各部门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