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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召开党组会暨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会议
【发布时间:2020-04-29 15:45:52】 【稿件来源:营商环境办公室(广州破产法庭)】 【作者:张静怡】 【关闭】

 

(会议现场)

    4月28日,市中院召开党组会暨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会议,总结2019年以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并研究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党组书记、院长王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19年以来,我院全面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牵头办理“执行合同”“办理破产”指标,协助办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等3项指标,取得显著效果。一是健全组织保障。院党组高度重视,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两级法院“一把手”工程。各基层法院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方案,统筹推进。二是强力推动改革。2019年参加国家发改委组织的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期间,我院共梳理改革文件32项,总结工作经验38项。今年以来,已推出22项改革举措。全力参与评价。2019年国评中,广州“办理破产”指标在全国排名第一,“执行合同”排名第五,市中院作为全市唯一受邀单位在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经验交流现场会全面介绍“办理破产”的广州经验。今年3月,在广州市营商环境模拟评估中,广州“执行合同”“办理破产”指标测评数据较2019年大幅提升,广州法院推进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会议要求,要补齐短板弱项,分解任务压实责任。一要对标京沪,瞄准目前我院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弱项、短板,出台更多更有力的举措,并巩固改革举措能落实落地。二要分解任务,压实责任,两级法院要统筹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会议审议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任务分解表》,要按照分解表中具体项目的完成时限和要求严格落实。三要把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办案绩效考核,对涉“执行合同”、“办理破产”进行专项考核,推进案件办结、审结、执结。
    会议强调,要继续大力支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一要配齐配强人员,加大财政保障。要充分考虑破产审判专业化需要和营商环境工作需求,配齐员额法官和辅助人员。二要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要加强对两级法院工作人员,尤其是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使两级法院工作人员熟悉改革举措,提高政策知晓和掌握程度。三要进一步扩大宣传影响。加强营商环境专项宣传策划、组织和对外宣介力度,全力推进推广制度文件解读、经典案例推送、改革成效推广,提升当事人、律师等市场主体用户体验和诉讼获得感,形成有说服力的广州经验。
    会议还针对营商环境评价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等进行了研究。市中院院领导、局级领导及相关综合部门,业务庭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摄影:罗伟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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