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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院召开2017年度“十件大事”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8-04-18 17:44:47】 【稿件来源:办公室】 【作者:廖嘉娴】 【关闭】

(发布会现场)

(张春和副院长通报“十件大事”评选结果)

 

    4月18日上午,广州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广州中院2017年度“十件大事”。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春和作为主发布人,通报了广州中院2017年度“十件大事”评选过程和入选事件基本情况。广东电视台、南方日报、羊城晚报、信息时报等中央驻穗及省、市主流媒体受邀参加发布会。
    张春和在发布会上介绍,广州中院组织开展2017年度“十件大事”评选活动,是为更好地总结工作,营造奋发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也为了让社会公众更深入地了解法院工作,记录法治进程、凝聚法治建设力量。此次评选活动于今年3月开展,经过部门推荐,确定22件候选事件,于3月9日至16日进行社会公众和干警网络投票,并经院党组评审,最终评选出广州中院2017年度“十件大事”。入选事件涵盖了审判执行、司法改革、司法为民、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等各方面工作,是2017年度广州法院工作的一个缩影。
    入选的“十件大事”分别为:1.制定实施“政治建院、公信立院、改革兴院、严格治院、科技强院”方针,推动我市法院整体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前列;2.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广州模式”得到最高法院肯定推广;3.智慧法院建设成效显著,司法透明度连续三年获评全国法院第一名;4.在全国首创“四集中”模式开启司法处置“僵尸企业”快速通道;5.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重大进展;6.构建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办案系统,得到最高法院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推广;7.简案快审成效日益彰显,“门诊式”审理模式获各方点赞;8.陈海仪同志获评全国十大“我最喜爱的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南粤楷模、广州十大榜样人物;9.审结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林案;10.审结P2P借贷纠纷系列案入选广东省法院维护金融稳定发展十大案例。
    张春和提出,2018年,广州法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上级法院部署,坚持“政治建院、公信立院、改革兴院、严格治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协调推进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和智慧法院建设,推动全市法院整体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全国前列,为把广州建设成为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市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做好政治建设、案件审判、基本解决执行难、改革创新、队伍建设、智能化建设等六方面工作。
    发布会上,张春和还就媒体关注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摄影:彭勇;编辑: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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