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中院司法透明度再夺全国法院第一实现“三连冠”
【发布时间:2018-03-26 14:18:04】 【稿件来源:办公室】 【作者:张剑文】 【关闭】
(吴筱萍副院长和中国社科院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法治蓝皮书》执行主编吕艳滨合影)
2018年3月22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北京召开《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18)》发布会暨中国法治发展与展望研讨会,发布包括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中国检务透明度指数在内的一系列法治指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陈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社长谢寿光,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田禾等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等部门,中国政法大学、云南大学等高等院校,部分地方党委、政府、法院、检察院、科研机构代表参加发布会。市中院在2017年度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中以92.68分再夺全国法院第一,实现“三连冠”。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筱萍参加发布会。
201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遵循中立、客观原则,对最高法院、31家高院、49家中院的司法公开状况进行了第三方评估,并发布《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2017)》。《报告》指出,2017年81家被测评法院司法透明度指数平均分为56.2分,基本与前两年持平,80分以上的有4家,其中22家法院得分在60分以上,及格率为27.16%。广州中院、宁波中院、成都中院、北京高院、浙江高院、深圳中院、海口中院、杭州中院、上海高院、湖南高院、南京中院等11家法院连续四年排名进入前二十。其中广州中院、宁波中院、吉林高院、浙江高院4家法院连续三年排名进入前十。
市中院以92.68分继续保持全国第一。司法公开领先优势持续扩大,比第二名高9.53分。在审务公开、审判公开、数据公开、执行公开、司法改革等四项一级评估指标中,审务公开、数据公开、执行公开三项指标分别以100分、98.13分、95分继续位居全国第一,平均比第二名高19.79分,新增司法改革指标以90分位居全国第四。《报告》指出,广州中院已经连续三年在司法透明度测评中拔得头筹,并且评估得分呈现不断上升趋势。
《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2017)》还介绍了市中院在司法人员信息公开、法官任职回避公示、司法建议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开等工作经验。
(摄影:张剑文;编辑: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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