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召开2017年司法处置“僵尸企业”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8-01-08 18:30:40】 【稿件来源:清算与破产审判庭】 【作者:郭一鸣】 【关闭】
1月8日上午,广州中院召开2017年司法处置“僵尸企业”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广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筱萍介绍了广州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成立一年来开展司法处置“僵尸企业”的工作情况,并发布2017年司法处置“僵尸企业”典型案例。广州中院宣传处杨晓梅副处长主持新闻发布会。
本次集中发布司法处置“僵尸企业”七大典型案例,类型丰富,涵盖政策性破产、金融机构破产、“僵尸企业”破产等多种案件类型。这些案例总结政策性破产的处置思路、归纳金融机构破产案的审判经验、解决破产财产公证提存的实务操作、探索如何发挥个人管理人的作用、明晰更换管理人的条件和原则以及探讨税务机关和省股权托管中心作为申请主体等问题,为人民法院司法处置“僵尸企业”提供了广州范本。
吴筱萍副院长称,广州中院党组积极响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高度重视破产审判工作。2017年,广州中院共收到破产及强制清算申请363件,审理后决定受理189件,同比分别增长572%和759%;审结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426件,同比增长517%;共清理债务84.33亿元,清偿债权12.46亿元,涉及465家债权人,安置职工人员3000多人,有94家企业通过破产或强制清算的司法处置渠道顺利退出市场。广州中院2017年受理、审结的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数,均居全国法院前列,司法处置“僵尸企业”的成效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及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
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周焕然庭长以及七大典型案例的主审法官参加了本次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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