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返回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怕上火”到底该喝谁
【发布时间:2014-03-12 15:20:20】 【稿件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刘晓星 王维 陈晓红】 【关闭】

 

 

 “怕上火”到底该喝谁?王老吉再次起诉加多宝

     王老吉再次起诉加多宝要求停用广告语 

 

  本报讯 (记者刘晓星、涂端玉、陈舒婷通讯员王维、陈晓红)加多宝与王老吉的纷争还在继续。这回,“怕上火喝加多宝”广告词成为焦点。王老吉认为加多宝的广告语涉嫌不正当竞争,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昨日,广州中院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王老吉方面要求加多宝停止使用并销毁相关广告语、包装和宣传品,消除影响,公开道歉,并与第二被告广东乐润百货有限公司共同连带赔偿人民币500万元。本案目前仍在审理中。

  王老吉:

  消费者习惯想起我

  加多宝让顾客困扰

  王老吉认为,其在经营、推销王老吉凉茶产品的过程中,量身定做了“怕上火喝王老吉”广告语。经过长达10年不断的宣传、推广,该广告语已经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怕上火”与王老吉已形成了特定的联系。只要一说“怕上火喝×××”的类似广告语,消费者很自然地会联想到王老吉凉茶。加多宝用相同表达方式的广告语“怕上火喝加多宝”,实质上必然造成二者的混淆,消费者会误认为加多宝就是王老吉,或者与王老吉有某种特定的关联性。

  另外,加多宝的“改名”宣传以及沿用王老吉原来的红罐等一系列不正当竞争手段,更加使得消费者产生误认与混淆,对王老吉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王老吉商标造成了直接的损害,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正当权益,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昨日王老吉方面声称,加多宝的做法在稀释、淡化王老吉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及商标的价值,同时将部分价值非法转移至加多宝品牌上。而该广告语会透支整个凉茶行业的发展资源,产品同质化传播只会给消费者带来困扰。

  加多宝:

  我才是广告原创者

  王老吉只是搭便车

  针对王老吉一方的陈述,加多宝方认为,商品广告与商品相对应,“怕上火”广告以前识别的产品与“怕上火喝加多宝”指向的是同一产品,都是加多宝公司的红罐凉茶,不会造成混淆和误认。

  此外,加多宝称,“怕上火”的广告是加多宝与广告公司合作创作,并从2003年开始投放在多家媒体进行宣传,加多宝公司作为广告的宣传推广和使用者,理应是广告的所有者。广告语所传达的信息经长期宣传,已经与加多宝的产品形成稳固的联系。

  加多宝代理人表示,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才成立,其推出的绿盒凉茶王老吉使用类似广告语“怕上火就喝王老吉”,反有搭便车不正当竞争之嫌。

  加多宝方面表示,其2003年提出了“预防上火的饮料”的定位,并提炼出“怕上火”广告语,10年来投资数百亿元进行打造,让“怕上火”成为脍炙人口广告语,一提起这句,人们就会想起加多宝生产的红罐凉茶,所以其属于该广告语创造者、拥有者。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