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返回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金建大厦烂尾首入司法程序 卖身还债七年始成
【发布时间:2005-07-11 00:00:00】 【稿件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吴秀云 穗法宣】 【关闭】
烂尾楼卖身还债七年始成
  金建大厦为广州首入司法程序的烂尾楼,业主多为买房投资港人,仅拿回13.8%债款
  昨天上午,烂尾多年的金建国际商贸大厦(以下简称金建大厦)100多名债主从广州中院领到了执行裁定书和存折。经过7年多的执行拍卖,广州市第一座进入司法程序的烂尾楼--金建大厦执行案终于告一段落。
  金建大厦位于广州市白云路111号,原设计为29层商住楼,总建筑面积31670平方米,实际完工面积为12676平方米。只建成了地下二层和地上七层,开发商广东金建房地产有限公司就抽逃资金。
  1998年2月10日,金建大厦烂尾案件进入执行阶段。1998年4月,广州中院依法查封了金建大厦,随后对该大厦进行评估拍卖。经公开拍卖,金建房地产公司债权人之一--广东鸿大集团有限公司以8000万元竞得金建大厦。再扣除开发费、土地出让金及罚息、拍卖佣金、评估费、拆迁费、交易费、广告费等费用,金建大厦拍卖款实际可用于分配的只有5920万余元。而金建大厦有据可查的债务就高达180件共5亿多元。
  依据成交合同的约定,金建大厦买主鸿大集团公司应该在2000年7月26日前付清全部款项,但由于种种原因,鸿大公司直到2003年5月才将全部拍卖款项付清。现在金建大厦已经更名为白云大厦,工程全部完工。
  金建大厦的业主大部分是来广州买房投资的香港业主,一共100多户。从依法执行和维护社会稳定来考虑,法院决定所有债务全部按13.8%的比例偿还。考虑到金建大厦还有1亿多元的债务尚在审理中,广州中院预留1730万余元作为第二批债权的执行款。昨日实际发放执行款4180万元。
  对于领到拖欠多年的购房款,并不是每个业主都高兴,一位当年花了30多万支付首期款的业主抱怨:拖了这么多年,现在才拿到4万多元。
  据悉,金建大厦由于立案早,是广州法院受理的首宗以司法程序处理的烂尾楼,以前很多烂尾楼都是由政府机关处理。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