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坏他人车辆还枪杀车主
【发布时间:2006-01-06 00:00:00】 【稿件来源:新快报】 【作者:】 【关闭】
龙津大厦停车场枪击案昨开审,罪犯还是毒贩子
新快报讯 (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毛锦萍 通讯员 穗法宣)停车时不慎撞了人家的车,争执中竟掏枪对准被撞车主头部射击,致其当场死亡。昨日上午,5年前发生在广州龙津商贸大厦地下停车场的这起枪击血案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范国清被控故意杀人、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非法持有枪支四项罪名。
据起诉书指控:2000年12月1日凌晨2时许,37岁的清远男子范国清(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2年半)开着一辆吉普车,在广州市龙津商贸大厦地下停车场倒车时,撞到另一辆轿车,车主廖某闻讯赶来,与范因赔偿问题发生口角。相持不下之时,范国清突然拔枪对着廖某头部,“砰”的一声,廖某顿时倒在血泊中,当场身亡。
2005年1月22日,广州警方在追查一起毒品犯罪中,在广州市惠福东路某大厦的客房里抓获了正在制造毒品的广东郁南男子李国明,在李的身上缴获一把手枪和5发子弹,随后又在房间的床头柜里搜到两支有杀伤力的手枪。警方随后得知,该枪为范国清所持有。8天后,范国清落网,经过突击审讯,证实其就是4年前停车场枪杀案的凶手。
在随后的侦查中,警方还查实,范、李二人另有制造毒品和非法持有毒品的犯罪情节,遂一起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 |
【打印】 | ![]()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