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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检举抓我我检举抓他
【发布时间:2009-08-17 00:00:00】 【稿件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 【关闭】
  一毒贩因被买家检举落网后,同样与警方合作设下圈套抓获另外两名毒品贩子,有重大立功被广州天河法院从轻判处5年有期徒刑。
  被告人邹某某,男,籍贯四川,2002年1月30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07年11月10日刑满释放。经审理查明:2009年3月16日,毒贩王某(另案处理)因贩卖毒品被抓获后,为求轻判,检举揭发并打电话联系其"上家"邹某某购买毒品。
  同日18时许,当邹某某到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某宾馆门口,向王某贩卖毒品2包(经检验,净重10.92克,检出海洛因成分)时,被当场人赃并获。
  邹某某被抓后,立即向王某"学习",与警方合作,设下圈套,打电话联系其上家购买毒品,将另两名毒贩约出来交易。3月18日,警方在天河区体育东横街某超市附近,抓获徐某等两名毒贩,并缴获海洛因约100克。
  天河法院认为,邹某某贩卖海洛因数额较大,应予惩处,且因贩卖毒品被判过刑,是累犯,应从重处罚。但鉴于其提供线索,协助抓获重大犯罪嫌疑人,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减轻处罚,又自愿认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信息来源:信息时报 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天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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