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捅死追车男案 终审维持一审原判
【发布时间:2010-10-27 00:00:00】 【稿件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 【关闭】
曾引起广泛关注的“的哥捅死追车男”案,昨天上午在广州中院进行了二审宣判,最终裁定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广州中院刑一庭审判长表示,法院对待该案非常慎重,并首次征询人大代表的意见。双方当事人和家属到场听判后,表示服从法院裁定。
去年12月11日,荔湾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俊良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赔偿死者家属43万余元。
广州中院刑一庭在二审过程中,曾就民事部分进行庭审调解,但因双方对于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陈俊良家属曾凑了7.3万元恳求谅解,但被害人家属坚持至少支付一审判决民事赔偿的一半金额,最终调解失败。
由于此案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法院首次专门邀请了人大代表并征询其对此案的意见。这在我省法院系统尚属首次。
法院认为,被害人对本案的引发亦有一定责任,对陈俊良量刑时应予考虑。此外,陈俊良在案发后马上送被害人到医院救治,之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虽然陈俊良实施的不是职务行为,陈俊良所属公司对被害人家属支付了医疗费、丧葬费等72011.05元,对陈俊良的量刑可以酌情考虑。但上诉人陈俊良因琐事与被害人发生冲突后持刀捅刺被害人数刀,量刑时亦应予考虑。据此认为,原判量刑适当。
南方日报 记者:刘冠南 通讯员:穗法宣
去年12月11日,荔湾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俊良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赔偿死者家属43万余元。
广州中院刑一庭在二审过程中,曾就民事部分进行庭审调解,但因双方对于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陈俊良家属曾凑了7.3万元恳求谅解,但被害人家属坚持至少支付一审判决民事赔偿的一半金额,最终调解失败。
由于此案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法院首次专门邀请了人大代表并征询其对此案的意见。这在我省法院系统尚属首次。
法院认为,被害人对本案的引发亦有一定责任,对陈俊良量刑时应予考虑。此外,陈俊良在案发后马上送被害人到医院救治,之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虽然陈俊良实施的不是职务行为,陈俊良所属公司对被害人家属支付了医疗费、丧葬费等72011.05元,对陈俊良的量刑可以酌情考虑。但上诉人陈俊良因琐事与被害人发生冲突后持刀捅刺被害人数刀,量刑时亦应予考虑。据此认为,原判量刑适当。
南方日报 记者:刘冠南 通讯员:穗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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