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可以公开倾诉法官也有心声要吐
【发布时间:2012-09-14 15:43:36】 【稿件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夏杨,林晓俊,张玲南、冯海清】 【关闭】
法律无情,执法却可以充满温情。去年初,一名19岁青年被无证摩托车撞死,肇事者被判1年9个月刑期。死者的父亲认为判罚过轻而四处上访,萝岗法院近日专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律专家等举行听证会,向其提供公开倾诉的机会,并给予解释和引导。
事件回放:父子刚分手即生死别
去年2月2日(除夕)晚9时20分左右,家住黄埔区的周东平吃完团年饭后,送刚上大学的儿子回住处,不料儿子与他刚分手就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周东平听到碰撞声后立即折回,当场抓住肇事者曾某,但曾某后来逃走了。悲伤不已的周东平苦苦寻访,终于获悉线索,配合警方将曾某抓获。
萝岗法院以无牌驾驶人“交通肇事后逃逸”为构成要件判曾某交通肇事罪,判处曾某1年9个月的刑期,并赔偿被害人家属17万元。广州中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周东平认为法院判罚过轻,四处上访,并通过网络论坛发布信息。
法外温情:家属获18万元救助
在宣判前,为尽量弥补周家的损失,经办法官王瑞芳多次与肇事者曾某的家属联系,希望他们能筹款赔偿周家。但曾某只是一个来自农村的搭客仔,收入微薄,家中只有一对70多岁的老人和一双嗷嗷待哺的儿女,实在没能力赔偿。出于人道主义关怀,法院为周东平夫妇申请了被害人救助基金,共6万元,周东平表示了感谢。
然而,周东平认为1年9个月的判罚太轻,他的上访还在继续。考虑到周家的困境,萝岗区政法委研究决定,再次筹措12万元专项救助经费。“相当于曾某应付的赔偿,我们替他先给了。”周东平考虑再三后提出,经济救助至少要50万元以上。事情陷入了僵局。
听证会上:父亲跪倒在地
为促进问题解决,萝岗法院近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律专家等举行听证会,让周东平公开反映诉求,并由法律专家给予评析。
在听证会上,周东平捧着儿子生前的照片跪倒在地。“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撞死我儿子的司机有逃逸行为,量刑为何只有1年9个月?”
经办法官王瑞芳作了解释,并倾吐了自己的心声。参加听证会的法律专家作了评析,并希望周东平回归日常的生活。
听证会结束时,周东平情绪一度失控,当场号啕大哭。“我不是不讲理的人,死的是我大儿子啊,我心里有多痛,压力有多大……”他突然下跪,哭着说:“耽误了你们的时间,我给你们跪一跪。”
经办法官:
如果错了,我真的宁愿改判
在听证会上,经办法官王瑞芳解释,周东平的儿子自身也有过错,他驾驶的电动车制动不合格,同时无牌,事发时从路口斜穿马路并左转弯,“在没有交通灯和交警指挥的情况下,左转弯应让直行车辆先行,但他没有那样做”。
“从法理上来说,双方过错责任相当。如果不是曾某逃逸,只是一起交通事故。”王瑞芳说,给曾某定罪时已考虑到其逃逸的情节。“面对一个年轻生命的离开,我们都很难受,但作为法律执行者,我们只能在现有的法律规定下,去具体使用法律,不能因为同情受害者就做出偏颇的判决。”王瑞芳说。
在听证会上,王瑞芳也倾吐了自己的心声:“这一年多来,每次想到‘周东平’这三个字,我都很难受,我都会想,我还能为你做什么?我唯一能做的,只有尽自己的能力,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为他争取最大的权益。”
王瑞芳说,自己也是为人父母,“所以,他要去反映要去上访,我觉得都还好,至少有个倾诉和发泄的窗口。”她直言,为了这个案件,自己写了数不清的检查和报告,“但我真的不怪他。我真想说,如果错了,我真的宁愿改判。”
法律专家:
判决理由较充分,量刑恰当
参加听证会的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松林教授认为:“审理程序合理,判决理由也比较充分。”徐松林说,该案件主要是在量刑上有争议。法官的理由是同一个情节不能重复评价,肇事后逃逸已作为定罪情节就不能作为量刑情节,量刑1年9个月是恰当的。
市律协刑事委主任、国智所主任王志军律师同意徐松林的看法,同时认为死者家属的诉求也有一定合理性。他希望周东平“回归自己的日常生活,让自己活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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