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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孝犯罪法不可恕情有可原 哥哥重判弟弟缓刑罪责相抵
【发布时间:2012-07-06 15:44:36】 【稿件来源:新快报】 【作者:吴笋林】 【关闭】

 

■两兄弟庭审时落泪(资料图)。新快报记者李小萌/摄

■本报早前相关报道

 

法官解密2009年发生的兄弟为筹钱救母劫持女人质一案的量刑
  案件回顾
  2009421日上午1010许,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派出所与古庙之间的空地上,重庆开县男子张方述突然持刀劫持了一名过路中年妇女。不足一米远的地方,弟弟张方均扑通一声跪地,举起一块“只求有关部门贷款1.8万元救治母亲”的纸牌。
  警方到场后,双方对峙一个多钟,随后便衣民警将张氏兄弟制服,人质获救。媒体探访获悉,张氏兄弟远在重庆老家的母亲谢守翠,因患脑溢血入院,生命垂危,急需一笔救命手术费。老家人多次催促寄钱,兄弟俩走投无路铤而走险,于是有了上述一幕。
  刑拘之后,张氏兄弟被以绑架罪在白云区法院提起公诉。
  2009927,白云区法院对张氏兄弟绑架案一审宣判,张氏兄弟均被以绑架罪定罪。其中,张方述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张方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两人均不上诉。专程从重庆赶来听判的谢守翠在旁听判决后,虚脱被搀离庭。
  案件审理期间,引发媒体广泛关注。重庆当地民政部门和社会热心人士捐款,谢守翠得以接受手术,暂时转危为安。
  201098日凌晨,谢守翠因病去世,大儿子张方述仍在广东韶关乐昌监狱服刑。后在媒体的协助下,张方述得以在狱中通过视频目送母亲下葬。
  “兄弟劫持人质救母案”轰动坊间。绑架、尽孝。两个相矛盾相冲突的元素交织,注定此案的审判会在情与法之间挣扎。该重判还是轻判?该谴责还是同情?一场大讨论在法庭内外展开。
  参与此案审理的白云区法院刑庭庭长简伟杰,近期解密了审判背后的一些细节。
  绑架只为引关注
  “这是宗比较特殊的案件,跟一般的绑架案有很大区别。”简伟杰分析,兄弟俩不是专门以犯罪为职业的绑架犯;选择在光天化日的闹市区作案,只是为了引起路人的关注,通过此举以筹到钱财;纸牌上写明只需1.8万元,刚好与其母亲的手术费相符。
  从动机、手段、求财数额等细节看,此案都有很大的针对性。“这充分说明事出有因,兄弟俩索取钱财没有其他用处,是为母治病救命。”
  然而即便这样,张氏兄弟持刀劫持人质、勒索钱财的举动,依然符合了绑架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将个人家庭困难通过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损害社会秩序的方式来解决,应当受到道德谴责和法律禁止。”合议庭对兄弟俩的行为首先予以了否定。
量刑兼顾法与情
  与法律的冷静、理性不同,张氏兄弟为救母尽孝的犯罪动机,一时间在坊间博得了极大同情。媒体蜂拥而至,对案件的起诉、庭审、宣判,甚至兄弟俩的服刑,都进行了持续关注。甚至有媒体远赴重庆,探访兄弟俩病重的母亲,深入了解这个家庭的不幸。就连谢守翠之后的病逝、下葬,已在广东韶关乐昌监狱服刑的张方述,都能借助媒体通过视频目送母亲下葬。一时间,舆论对实施绑架犯罪的张氏兄弟的同情与讨论,甚至超过了此案中被劫持的妇女。
  媒体的热情背后,其实是公众的同情与怜悯。“作为法官,可以同情被告人,也会同情被害人,但审判还是必须在法律准绳内进行。”简伟杰了解到,尽管审判中女受害人未出庭,但法庭依旧对其伤势、心理受到的巨大伤害进行了了解。
  “设身处地,如果我们在路上遭人劫持,会是怎样的感受?”简伟杰称,被害人受到莫大心理伤害,必须依靠刑罚的“惩罚性”来进行抚慰,对犯罪予以惩罚。为此,直接持刀实施劫持的张方述被判五年六个月的实刑。“这是比较重的,可以抚慰受害人,也可修复社会秩序,警示公众。”作为从犯只负责举牌的弟弟张方均则获轻判缓刑,得以回家照顾病母尽孝,“这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简伟杰称。
  量刑
  定罪“讨价还价”精确到月
  此案成广州法院系统“量刑规范化”第一案
  持刀作案,增加基准刑的10%;在公共场所以不特定的多数人为作案对象,再增加10%;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又增加7%;当庭自愿认罪,减少基准刑20%;初犯,一贯表现良好,减少7%;张方均是从犯,减少60%……
  广州公众和媒体第一次了解“量刑规范化”这一概念,或缘于这宗劫持人质救母案的审判。2009年6月,由中央政法委牵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推进的“量刑规范化”第二批试点工作拉开大幕,白云区法院以每年超过2000件刑事案件,案件类型丰富的基础条件,成为当时广州仅有的两家基层试点法院之一(另一家为南沙区法院)。
  机缘巧合,让张方述、张方均兄弟一案,成为广州法院系统“量刑规范化”第一案。审判过程中,法官、公诉机关、被告人、辩护律师,着重围绕着一张量刑表格展开激烈争锋和“讨价还价”的局面,令旁听群众和媒体耳目一新。
  “持刀作案,增加基准刑的10%;在公共场所以不特定的多数人为作案对象,再增加10%;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又增加7%;当庭自愿认罪,减少基准刑20%;初犯,一贯表现良好,减少7%;张方均是从犯,减少60%……”
  法庭综合评判之后,张方述的宣告刑期精准到了五年六个月,张方均则获判二缓三。这改变了以往刑期多为整数,社会各界对刑期的出炉不甚明了,甚至会质疑法院暗箱操作的历史局面。因为新的量刑方法贯穿了庭审始终,从庭前告知,庭上辩论,乃至判决书上都会充分说理,哪一个情节会加重,哪一个情节会减轻,加多少减多少,“被告人清清楚楚,心服口服”。
本案中,法庭第一步根据情节较轻的绑架罪确定起点刑为510年,第二步确定基准刑,第三步围绕持刀作案、公共场所作案、当庭认罪、未造成人身伤害、主从犯等一系列情节,在基准刑上进行调节,综合评判,才最终计算出哥哥判五年六个月,弟弟判两年缓刑三年的精准刑期。其中,弟弟张方均因属从犯,本身恶性不大,母亲获得救助后犯罪基础解决,其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不大,法庭在加强教育之后对其适用缓刑。事实证明他返回老家后表现良好,一直照顾病母直到对方去世。哥哥张方述获判后也未要求上诉,认罪伏法。
  “多判一个月少判一个月,对犯人来说可不是件小事。”简伟杰透露,量刑规范化改革前,白云区法院的刑案上诉率约11%12%。改革之后由于司法公开透明度大大增加,公信力增强,刑案上诉率下降到5%6%左右。同时信访率也在大大下降。
  特写
  坐车时,也会听听的哥们的意见
  法官坦言案子争议大,需要听取各方声音,有很好的参考作用
  在面对这种关注度极高,情与法纠结的案件审判时,“法官有时候拿不准,也会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这样判,被告人、被害人、公众将会是一个什么态度。”简伟杰坦承,法官也会有同情和怜悯之心,对被告人有,对被害人也有,但需要寻求平衡点。
  张氏兄弟因困难、孝道犯罪,法不可恕,情有可原。哥哥的重判,足以显现对被害人的抚慰与同情;弟弟的缓刑,则是对其家庭不幸的关怀与同情。这样的判罚结果算是罪责相抵。“任何偏颇判重判轻都不是好的裁判”,简伟杰认为。
  法官也是一个社会人,案子争议大,也需要广泛听取各方的声音,除了听取专家意见外,“有些资深法官甚至会在工作之余,在理发、吃饭、坐车时,听听理发师、服务员、出租车司机们的意见。”简伟杰认为,这对法官最后的裁判是有很好的参考作用的。
  不同阶层、不同社会角色的公民,对案件会有不同感受。本案中,老年人阶层更多地抱以同情,认为张氏兄弟是尽孝道,要轻判。但中青年妇女阶层,自我保护能力弱,则更多从安全方面考虑,希望重判以制止绑架犯罪。“怎么取舍衡量,多听听不同的声音,对法官最终裁判的社会效果是有很大帮助的。”简伟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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