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的法官,到底什么样?
【发布时间:2012-03-12 10:28:34】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假发、长袍、法槌,稳居法庭当中,只言片语,高贵而冷静;是外国电影里“法官大人”(Your Honor)的做派。
黑脸、乌纱、惊堂,端坐高堂之上,明镜高悬,威严而深沉;是中国戏曲中“青天大老爷”的脸谱。然而,真实的法官,到底是什么样?他们如何断案析法?案件背后又有怎样的故事?
明察秋毫、无所不知的狄仁杰当然令人景仰,但法官虽上通天文、下晓地理,还是不能全靠经验和逻辑推理断案。法律靠事实说话,事实靠证据证明。缺少证据,事实无从查证,法官不能凭“直觉”判断;没有法律,曲直无从根据,法官不能去“创造”裁判。因此,“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法官办案立足之根本,亦可视为法官无形的手、足。
刚正不阿、铁面无私的包拯总能令人敬佩,但“无私”未必一定“铁面”。法庭上,以柔克刚、张弛有度,往往更让人欣赏;调解时,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有时会有更好效果。因此,“刚强而不独断,挺拔而不傲立”是法官办案之风骨,亦可视为法官有形的身躯。
手提天平、掌持正义的古希腊女神忒弥斯很是令人神往,但正义的化身不应只在法官那里,而应当充满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公平也并非法庭独有的产物,法官只是负责从利益冲突的阴影中找回它,并把它重新放到阳光下。人人生而平等,公平和正义源自于人的本性。因此,“司法定分止争,为民共谱和谐”系法官办案之追求,亦可视是为法官显现的灵魂。
法官头上的天平,宣示的乃是不偏不倚。法官手中的法槌,告示的乃是规矩方圆。法官身上的法袍,展示的乃是庄重肃穆。如此看来,法官真还不能是个普通人。
然而,法官还得混迹于普通人,因为上苍也要给法官生活。
首先,法官得是个一般人。法律是一门经验学科。尤其是在面对存疑的证据和事实时,法官需要依法独立进行评判,而评判的依据来自法官的“良心”和“理性”,来自于正常人的逻辑和日常生活经验。因此,法官的经验法则必须建立在“一般人”的思维基础上,并且为“一般人”所认同。
其次,法官还得是个俗人。法官不能超凡脱俗,也得食人间烟火。只有洞悉民间疾苦、世态百味,才会抓住问题所在、矛盾源头,才能做出让老百姓信服的裁判。不仅如此,在法律面前,法官没有任何特权,也要承担公民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再次,法官必须做平常人。法官手中握有生杀予夺的权力,势必引来形形色色的诱惑。只有保持一颗平常心,才能守得住底线,对得起法官的称谓。法官说到底也是职场的一员,但绝不把法律做谋生的职业手段,却要以法律职业精神为人生的圭臬。
其实,生活中每个人都是法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处世标准和价值判断,都会对自己和他人的行为做出评判,都是自己内心世界的法官。
仔细看来,法官还真就是普通人。
法庭上,法官也同样有真情流露的时候。法不外乎人情。面对家庭不幸、失足成恨的懵懂少年,面对失手捂死女儿的悲情母亲,面对骨肉绝情、无家可归的无助老弱……谁的心不曾柔软?!
法庭外,法官也同样有苦口婆心的时候。每个法官都要处理很多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案子”,见多了邻里不睦、兄弟阋墙、儿女情长……调解也是法官的拿手好戏,亲情感化法、心理疏导法、冷热处理法、批评教育法……法官就像居委会的大妈。
生活中,法官与社会人也有同样的精彩和困惑,同样的酸甜与苦辣。办一件扎实的案件,写一份漂亮的判决书,很有成就感;办不完的案件,常态化的加班,压力大;儿女入托、入学、入职,都是牵挂;家人平安、健康、和睦,才最幸福……这才是真实的法官。
法槌在手,法袍披身。天平在上,正义存心。这是法官。
爱运动,爱旅游,爱刨根问底,爱推理和侦探小说。爱一个人在办公室写判决,也爱和家人在一起的时间。这是法官。
您身边的法官音容笑貌如何?法官到底如何判案析法?案件背后又有哪些鲜为人知的故事?
且读《法观天下》。
作者:舒扬(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
摘自新快报 3月8日 法观天下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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