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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9-11 11:05:47】 【稿件来源: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政治部】 【关闭】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评选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117号),经过民主推荐,逐级审核,市法院党组研究讨论,拟推荐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为全国模范法院候选对象,市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庭陈舒舒为全国模范法官候选对象。
按照推荐评选工作程序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9月12日-1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
   编:510440
举报电话:020—83210049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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