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2018年度办案标兵和办案能手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03-26 11:27:08】 【稿件来源:组织处】 【作者:熊忠人】 【关闭】
穗中法〔2019〕61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
2018年度办案标兵和办案能手的决定
本院各部门:
2018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坚持“政治建院、公信立院、改革兴院、严格治院、科技强院”方针,紧紧围绕我院“三达标三精品”的办案任务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狠抓审判执行工作、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17名法官授予办案标兵、15名法官授予办案能手称号,予以表彰。
一、以下17名同志被评为办案标兵
杨晓航 龚 帆 平文林 黄文劲 年 亚 张朝晖
吴晓炜 余军梅 郑怀勇 茹艳飞 张 妍 汪 毅
张一扬 胡伟东 陈 雯 饶志平 邹利纯
二、以下15名同志被评为办案能手
李 焕 梁淑敏 陈骏涛 但振亚 幸 福 蔡丽君
肖 凯 魏 巍 陈瑞晖 陈珊彬 王泳涌 王碧玉
李 民 张 怡 葛卫东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2019年审判执行工作中创造更加优异的成绩。全院广大干警要向受表彰的同志学习,履职尽责,奋发进取,为我院审判执行工作作出更大贡献!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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