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2017年度办案标兵和办案能手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04-23 09:38:04】 【稿件来源:组织处】 【作者:熊忠人】 【关闭】
穗中法〔2018〕121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
2017年度办案标兵和办案能手的决定
本院各部门:
2017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政治建院、公信立院、改革兴院、严格治院、科技强院”方针,紧紧围绕我院“一好、一无、一低、一率先”的办案任务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狠抓审判执行工作、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16名法官授予办案标兵、15名法官授予办案能手称号,予以表彰。
一、以下16名同志被评为办案标兵
肖逸思 龚 帆 唐军国 任 慧 年 亚 张朝晖
庄晓峰 罗 毅 黄 嵩 茹艳飞 葛卫东 汤 琼
张一扬 李小明 刘 皓 邹利纯
二、以下15名同志被评为办案能手
梁燕梅 叶文建 黄 威 王 婧 梁 敏 幸 福
魏 巍 印 强 唐佩莹 汪 婷 徐玉宝 刘 卉
郑怀勇 张 妍 周 晖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2018年审判执行工作中创造更加优异的成绩。全院广大干警要向受表彰的同志学习,履职尽责,奋发进取,为我院审判执行工作作出更大贡献!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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