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官妈妈”陈海仪获全国“我最喜爱的好法官”称号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我最喜爱的好法官”推选活动结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法官获评全国“我最喜爱的好法官”荣誉称号,成为全国10名“我最喜爱的好法官”之一,也是广东唯一入选者。
由最高人民法院和央视共同举办的“我最喜爱的好法官”推选活动今年3月2日启动,广州中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成为33名候选人之一,也是广东唯一的候选人。
陈海仪获此殊荣后表示,作为广东省唯一获此荣誉的法官,这不仅仅是个人的荣誉,还代表着长期奋战在审判岗位上的所有广东法官,今后要不忘初心、负有担当、牢记责任,践行好全国法院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陈海仪的推荐词中写道:陈海仪同志长期奋战在审判第一线,专业素质精深,工作作风优良。她关心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积极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着力加强对未成年犯的帮教矫治及问题家庭青少年的帮扶教育。她牵头制定了涉少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制度,参与涉少案件社会观护制度、心理干预制度及心理测评基地、帮教基地的建立,挽救并扶助了数以千计的青少年。她以勤勉的作风、为民的情怀和坚守的付出,赢得了群众的认可与赞誉,多次收到感谢信和锦旗。
陈海仪曾两次荣立三等功、一次荣立二等功、一次荣立一等功,被授予广东省“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等多项荣誉,2015年4月被广东省总工会评为“广东省先进工作者”,2016年3月被中宣部授予“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荣誉称号。
且看这位“法官妈妈”的三个职业信条
专:1%的案件误差对被告人就是100%的不公
陈海仪出生在广州老西关一带,从中山大学法学院毕业后,选择了法官职业。参加工作21年来,她有20年在少年审判岗位上。
广州市流动人口比例高,陈海仪先后办结涉未成年人审判案件4000多件。在这些案件中,她娴熟地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准确理解国家对未成年人审判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严格依法准确定罪量刑。
2011年11月的一天,天蒙蒙亮,贵州省绥阳县的长途汽车站内,两名身着法官制服的女同志已坐上了开往黄杨镇的班车。这两人就是法官陈海仪和书记员。原来,陈海仪承办的一宗抢劫案的被告人小胡涉嫌劫杀出租车司机并多次盗窃。在法庭上,小胡辩称自己的年龄与公诉机关指控的不符,在家乡农村,出生日期都是报农历,身份证上却误记为公历,前后相差一个月。虽然杀人抢劫时他已年满18岁,但盗窃时不到18岁。
如果小胡所言属实,刑法规定应当对其所犯盗窃罪从轻或减轻处罚,这直接影响到量刑。刑罚关乎自由,1%的误差对被告人就是100%的不公,而即便这一点点的不公正也会给这些涉世未深的未成年嫌犯心中种下对司法不信任的种子。十多年的刑事审判工作让陈海仪养成了较真儿的职业习惯,坚持要拿“放大镜”看证据,用“卡尺”来量刑,于是才有了这趟贵州之行。
然而,到达镇上派出所后,民警表示90年代户籍管理还没联网,具体情况要到村里了解。她们连忙赶到村里后,没想到村主任不配合调查,说“城里的法官咋不嫌麻烦,跑这么远,就为这点事”,还称反正出了命案,判坐牢也不冤。“爱较真”的陈海仪说:“法院判刑是以事实为依据,多一天不能,少一天也不行!”驻村大学生村官被法官的执着感动,主动请缨带法官找到了小胡的奶奶和邻居。天黑时,村委会终于开具了小胡身份年龄的调查证明,此时的山野中亮起了点点灯火。
后来,小胡因抢劫罪被判死缓,因犯盗窃罪时不满18周岁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缓。听说法官去家乡核查了自己的年龄,还带回了爷爷奶奶的挂念。这一切让小胡眼圈红了,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情:对少年犯“教育感化挽救”才是根本
法律不外乎人情。在她的努力下,一个个失足留守孩子在被家人厌恶、自我放任自流的危险边沿被挽救回来。她被众多留守儿童亲切地称为“法官妈妈”。在她看来,对少年犯惩罚不是目的,教育感化挽救才是根本。
在经办案件前后,陈海仪特别注重对未成年(嫌)犯的人格尊重。
陈海仪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丈夫也是法官。虽然生活在时尚都市广州,她却总是一袭短发,用梳子随便刮两下就走人,不施粉黛,也不买高档衣服打扮自己,唯独对少年审判工作倾注了满腔热情。儿子嫌她没有同学妈妈春风拂柳般的温柔,最懂她的丈夫评价妻子:“生活中是个粗心的人,但是也有细腻的一面!”
2012年春节前后,丈夫发现陈海仪突然不去原来一直爱去的广州新大新百货商店买衣服,而是改去相对高档一些的天河城,以为粗枝大叶的妻子终于“讲究”起来了。可是,陈海仪道出的缘由却让丈夫大跌眼镜:“小宇在新大新找到工作了,再去那里,万一碰面,他会不自在的!”原来,小宇是陈海仪跟踪帮教了4年的少年犯,为了顾及小宇的感受,陈海仪改变了自己。
阿霞是众多留守孩子中她印象最深刻的一个,年仅14周岁的豆蔻少女,把亲叔家不满6周岁的堂弟给掐死了。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从小缺少关爱的阿霞因为恨,让这个家族陷入了崩局,父母直言让阿霞快去死,叔婶义断情绝。还未涉世的孩子就这样被家庭抛弃了,她阅卷时颇感怜悯和惋惜,决意要让这个孩子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她反复奔走在阿霞父母和叔婶之间,用耐心和真诚冰释了前嫌,最终让整个家族重新接纳了阿霞。
法中有情,但情不能凌驾于法,陈海仪判了阿霞10年。“10年对一个孩子一切都还来得及”,她说。
教:指引失足少年的“救星”
陈海仪年幼时的一段经历,让她深知“教育、感化与挽救”的魅力。
小时候,顽皮的她曾因上体育课爬树而被老师罚站,小学一二年级的学习科目几乎都不及格。然而,这一状况在她读小学三年级时发生了转变,新来的语文老师很关注这个聪明、好动的女孩,还让她在讲台上朗读自己的作文。受到鼓励的陈海仪由后进一跃成为先进,并成为那所普通小学里唯一考上重点中学的学生。
此后的法官生涯中,每当看到失足滑入犯罪泥沼的孩子,她总想拉他们一把,让他们“浪子回头”,实现和自己一样的人生“逆袭”。
多年来,陈海仪帮教的未成年罪犯中先后有30多人考入大学,他们的命运都因陈海仪而改变。高中生小毛,由于缺少关爱,被社会不良青年拉拢参加了犯罪组织。陈海仪一次次走访学校,并到小毛家中与其父亲、外婆谈心,还冒着被投诉信访的风险,立下监管保证书,到处找人恳请,最终小毛被判缓刑。在缓刑期间,小毛勤奋上进,被一所重点大学录取。
她还把普法教育延伸到法庭之外,挽救孩子于未然。业余时间,陈海仪把审判台转移到三尺讲台,先后兼任十余所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校外辅导员,还担任普法、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在全省100余所学校开展法制宣教200余场次,制作的法制流动板报在全市1571所中小学校、中专技校中巡回展出,组织模拟法庭30余场次,受众人数超过30万人次。
20年如一日,陈海仪不忘初心,始终恪守廉洁底线。从事审判工作20余年,她所办的案件无一被信访,无一被检举。在审理被告人陈某抢劫案期间,辩护律师几次三番地打来电话“拉关系”、“说情”,都被陈海仪严词谢绝,最终做到坚持依法公正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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