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晓炜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5 18:50:34】 【稿件来源:市人大】 【作者:干部处】 【关闭】
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7月3日通过:
免去陈淡卿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妍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朝晖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符锐兰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职务。
免去吴晓炜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任命其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免去印强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任命其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
特此通知。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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